哈尔滨: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268件追责458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哈尔滨市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一系列部署精神,紧跟形势任务需要,从制度机制创新入手,坚持问题导向,想实招、用实功、求实效,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依托制度机制创新,夯实“两个责任”
突出制度和规范,牢牢把握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主线。用制度来界定党委、纪委职责,用规范来约束各地各单位及领导干部的履责行为。确立定期报告、汇报工作制度,加强各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和对同级纪委、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工作的领导,使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突出。强化对主体责任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规定由党委办公部门、纪委相关部门分别负责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等具体工作,形成党委、纪委同时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哈尔滨市着力在压力传导、责任落实上下功夫,以制度形式确立了“一案双查”、“一问三责”的追责原则,要求查办违纪问题时,要调查问题发生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既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情形、方式和程序。查处双城区水务局友谊灌区管理局渠首站站长胡永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孙子摆满月酒、收受礼金的问题,给予胡永革党内严重警告、撤销职务处分;对区水务局进行通报批评;对负有主体责任的双城区水务局党委书记和友谊灌区管理局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分别予以责令书面检查、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督责任的双城区水务局纪检书记、友谊灌区管理局纪检委员分别予以责令书面检查、党内警告处分,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健全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配套运行机制。将追究“两个责任”贯穿于纪律审查全过程,要求移送审理的案件,必须对相关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未调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或调查后未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的,移送审理时,将一律不予受理,并要求执纪审查人员说明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268件,追究责任458人,形成了失职必追责的问责常态。
应用网络平台强化日常监督,督促责任落实
在新技术运用上下功夫,大力加强日常监督考核。研发应用落实“两个责任”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将以往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单一的半年一考核,转化为多维度管理、全程实时监督考核。要求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内容和主业,形成个性化定制清单,在日常监督系统公布,并将党委、纪委一把手履责记实情况同步录入系统,使监督检查工作更加便捷、高效,从原来的半年一考核转变为随时可监督、定期有考核,有效地解决了被考核对象日常工作不抓紧、半年考评搞突击的问题。目前,已收录334份个性化责任清单及党委、纪委一把手1360条履责记录,各单位明责、履责情况一目了然,初步实现了日常监督同步化、规范化。
在考核结果应用上下功夫,倒逼责任落实。坚持逐一反馈考核结果。考核结束后,面向175家被考核单位逐一反馈得分情况,并将考核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市责任办、市统计局等相关单位,对照“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兑现奖惩。建立约谈提醒制度,对监督考核中存在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情形或倾向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对考核靠后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警示约谈,面对面地指出问题,督促各单位有的放矢地整改工作。2015年以来,哈尔滨市先后对履责不力、考核不及格的15家单位2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警示约谈,对未按制度要求报告工作的31个党委(党组)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