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故意别车致人受伤 只为发泄不满情绪
为发泄前车不主动避让的不满情绪,自贡出租车驾驶员周兵故意别车,致两轮摩托车司机刘成受伤。29日,成都商报记者从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周兵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8月31日7时许,自贡出租车驾驶员周兵驾车行驶至汇东新区香逸美地往蓝鹰美庐临时红绿灯路口时,试图超越同向行驶的一辆两轮摩托车,但未成功。周兵认为,超车不成功是前方的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刘成有意针对,阻挡了其超车路线。
为了发泄心中不满,当车行驶至蓝鹰美庐路段时,周兵选择突然加速,从刘成右侧超车,然后强行并入刘成行驶的车道内,在快速踩了一下刹车后又加速 驶离。在这次别车的过程中,周兵所驾出租车将刘成擦倒,造成刘成右锁骨粉碎性骨折、右侧颞骨骨折、颅底骨折、重型颅脑损伤等伤情。经鉴定,刘成的伤情属轻 伤一级。
周兵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主持调解,周兵与刘成达成8万元赔偿协议。日前,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周兵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吴明远 李平 成都商报记者 袁伟
原标题:故意别车致人受伤 出租司机被判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