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饭局”叩问干部的纪律观念
5月18日,新华网上的《纪委“20禁”叫停“饭局也疯狂”》一文刊载,吉林省纪委以“20禁”的形式划清饭局红线,不只为管住贪吃的“嘴”,更是要管住不老实的“贪腐之手”,得到网友点赞。
在正风反腐的高压下,“饭局”问题再次引发广泛关注。对此,专家指出,治理违规饭局应当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 禁令之下吃喝歪风转入“地下”
今年以来截至4月30日,福建省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涉及违规公款吃喝的有74起、147人,在通报的9类问题中排第二。这组数据在全国则是765起、处理1044人,在通报的9类问题中排第五。中央纪委监察部“五一”前夕通报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中,就有2例涉及违规“饭局”。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不断推进落实,各地吃喝歪风得到有效遏制。然而仍有一些“吃货”官员们管不住自己的嘴,“不吃公款吃老板”、“不进会所进社区”,这些所谓的“企业食堂”、“家宴”的奢华程度丝毫不亚于豪华会所。
新华社曾报道,安徽某镇政府食堂分上下两层,一楼为职工食堂,二楼则“别有洞天”,分布着几个包厢,其中最大的一个包厢里的大圆桌可满足20人聚餐,上有豪华顶灯,旁有茶座、棋牌桌,与饭店酒楼高档包厢无异。
“如今一小部分公款吃喝还变成‘网上订餐’,利用互联网快捷消费,一方面逃避监督,另一方面也提供了更多消费选择。”四川省青神县纪委干部邓明业说。
福建邵武、江苏溧水、广东开平、云南罗平等地纪委工作人员也透露,部分违规饭局已经出现“让走得近的企业主或者家属出面接待”、“转入居民小区或私人别墅”、“转移至相邻县市”、“有心人聘请高级厨师做高价私房菜,以慰问领导、关心领导身体为由送餐”等变种。
福建省三明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兴森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人吃饭不敢开税控发票,全部开成定额发票,分解入账报销;或是将吃喝费用开成办公用品发票,化整为零在单位财务报销;有的甚至将超出预算的招待费在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其他公务消费科目中列支。还有些市(县)直部门、乡镇接待单、菜单、发票‘三单不全’,接待时间、人数、工作事由、接待领导、陪餐人员、费用等都比较含糊,资金实际用途很难说清”。
有专家指出,面对红线,违规饭局仍禁而不止,这表明一些党员干部还没有绷紧纪律这根弦。
2 “饭局”背后的博弈
浙江省丽水市划定“20类不准参加的饭局”后,舆论开始热议党员干部哪些饭局不能参加、如何分辨等问题,对这“20类”有赞同也有质疑。随即,杭州市纪委提出党员干部可提前问清谁买单、和谁吃、在哪吃三个问题以防身陷“饭局门”。云南省晋宁县纪委工作人员结合案例介绍认定大吃大喝的“四看”以及规范领导干部私人请吃的“三约束”。吉林省纪委监察厅也列出了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20类饭局”,其中包括上下级之间搞互相吃请、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接受基层单位吃请等,引起广泛热议。
“定调子”、“砸盘子”、“限圈子”,显然会让一些领导干部感到不自在。有媒体指出,警示越多,边界越明。随着各地纪委铁面执纪,八项规定深入人心,在各地建章立制的探索中,领导干部饭局的“红线”愈加清晰,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的“戒尺”也更加明确。
不少网友在纷纷点赞饭局“红线”清晰化的同时,也指出“治饭局不能止于‘红线’清晰”、“惩治公款饭局,不如管好政府‘钱包’”等,认为倘若不健全相应制度,仅划明“红线”显然只能吓住一部分,仍有胆大者会顶风作案;不是没有红头文件,也不是没有严格纪律,而是缺乏严厉惩罚机制,要让饭局“红线”成为纪律的“带电高压线”。
违规饭局屡禁不止至少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表示:“一是社会、官场生态的问题。很多干部参加饭局是为了混圈子、攒人脉。二是公共伦理中对公款和公权的意识还未到位。公款再少,一分一毫也不能滥用;公权再小,一时一刻也不能任性。如果认为公款吃了喝了只要没装进兜里就不算腐败,久而久之就会把附着在上面的灰色利益合理化。三是财政监督、三公经费公开相关制度欠账较多,客观上为违规饭局提供了土壤。四是政商关系需要纠偏。从已经查结的案件来看,基本上‘老虎’背后都有相对固定的老板。很多饭局做的是什么局?就是官商勾结、寻租设租、权钱交易的局。”
3 解决饭局问题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公款动不得!如果通过进一步规范财政相关制度可以挡住向公款张开的贪嘴,那么又该如何规范其他非公款消费的违规饭局?
杭州提出的“三问”建立在自律基础上,是给主观上不想违规吃喝的党员干部支招,那对有些揣着明白装糊涂“不想问”、“不去问”、“心知肚明违规却以问不出搪塞”的怎么办?
吉林列出“20类不准参加的饭局”对一些干部是警示和提醒,但这种列举式的禁令又要怎么应对层出不穷的变种“饭局”,这“20类不准”在实际操作中会否存在认定难的问题?
治理违规饭局,各方支招,同时也各有担忧。
“比如吉林列出的‘20禁’中的第6个‘不准’是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江西袁州纪委干部李勇平分析,“但是有的就安排到村组干部家里宴请,年底了到村里结算,一旦被举报调查,就说是村组干部个人请吃饭,这就很难认定。”
当然,也有担心管得过细可能会影响干部的正常人际往来。
“具体到会否影响干部正常交往,‘20类不准’提出的是一个原则,主要是防止利益冲突,不能孤立去解读具体哪一条。”高波表示,“总体上来说,这些做法是新的探索,把抽象纪律要求具象化了,给领导干部的饭局列出负面清单,应该给予肯定。”在他看来,这些做法相当于“红绿灯”,既能提醒干部哪些不能碰、不能干,又能对社会交往文化、人际关系、政商关系起到一种微妙的引导作用。
高波建议,治理违规饭局,除了首先要完善财政制度,从根本上还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只要是有党组织的地方,都应该把公款吃喝这些‘小事’当做管党治党的大事来抓,当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百米’的现实载体和有形抓手。八项规定之所以有效,就是把主体责任具体化、具象化、行为化、对象化。因此不能小看一顿饭、一杯酒、一包烟,这才是真正的抓根本、抓根源”。
“当然纪检监察战线也要调整执纪观。从监督责任来讲,反而要抓‘最先一百米’,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赶在事情从量变到质变的前端,防微杜渐。”高波表示,“回到吉林等地这次出台的新规,那么有了制度,就要把与制度相关的所有环节全部放到公众监督下进行,让其成为高压线,让大家内心深处真正戒惧。”(叶水江 张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