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讨薪没找对人 自泼汽油放火烧伤他人获刑
为了讨工资,竟在矿长办公室把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并点燃。经河北省康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该县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高飞有期徒刑四年。
高飞受孙某雇用到河北省康保县工作20天左右,其本应和孙某结算工资,但高飞不找孙某,而是去找用工方康保县张纪镇张矿集团康保矿业有限公司要工资。2015年1月20日,高飞携带一塑料桶汽油,来到张矿集团康保矿业有限公司办公楼内的矿长王某办公室,要求支付其工资,并把汽油浇在自己身上。煤矿保卫科李某在夺取高飞手中的打火机时,高飞将打火机点燃,引燃李某等人衣服。经鉴定,李某受伤程度为轻微伤,办公室沙发被烧毁。
康保县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高飞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后提起公诉,日前,该县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韩建清 郭灵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