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送不作为锦旗被刑拘 什么是送锦旗的正确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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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送不作为锦旗被刑拘 什么是送锦旗的正确姿势?

送锦旗也有可能被刑拘,这是四川农民冯勇军最新的人生教训。

大气的红色绒布、抢眼的金色流苏,从外观来看,这两面将冯勇军送进看守所的锦旗,和他此前送出的四面锦旗并无不同。唯一的区别在于,不像之前送出的正儿八经的表扬锦旗,这次的锦旗上印着的,不是“先进单位”,而是“踢皮球先进单位”。

因为村里的水库污染迟迟得不到改善,村民眼里“颇有正义感”“爱管闲事”的老冯,便制作了两面“不作为锦旗”,打算分别送给镇政府和县环保局。他没想到的是,8月10日这天上午,他们一行几个人“拿着锦旗没走几步”,“既没有吼叫也没有敲锣”,便被警方抓走。作为组织者,他因“涉嫌非法游行示威”被刑事拘留,12天后才抱着释放通知书走出看守所。

三台县公安局给出的理由是,从人数、规模以及其他行为等来看,老冯等人的行为属于游行示威,没有预先申请,违反了游行示威法以及相关规定。

其实,从前老冯更高调地给当地政府送过表扬的锦旗。那时没人告知他人数过多,也没人提醒他还需要申请。从镇上修建通乡公路,到饮水安全问题得以解决,每逢政府推进“重视民生”的大事,老冯便会毫不含糊地大力表扬有关部门。就在两年前,他和乡亲们扛着表彰县水利局“依山崇德 饮水思源”的锦旗,大大方方地走在街上,敲锣打鼓好不热闹。

从笑纳到翻脸,三台县政府思维背后的逻辑不能更清晰了。民众歌颂政绩时不限排场,谏言时却要加上一些隐形的限制。

正是这一现状,催生出许多底层生存智慧,其中便包括赠送“不作为锦旗”这一黑色幽默。6年前,无锡的周力是较早用锦旗抗议的人,他常常站在主干道路口,手里举着一面上书“不为人民服务”的大红锦旗,静默地表达对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不满;仅过了两个月,甘肃新添镇群众沿街敲锣打鼓,鸣放鞭炮,将上书“违法拆迁,行政不作为奖”的锦旗交到了政府领导手中;同一时期,海南东郊镇的农民又将“村民心中最不作为奖”这面“烫手”的锦旗,挂在了镇政府办公室的墙上。

比起表达诉求的种种激烈手段,送“不作为锦旗”更像是温和冷静的行为艺术,但送旗者的待遇却各不相同。有的被幸运地接受,当地政府收下批评锦旗以示鞭策。有的被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行政拘留,冯勇军算是其中倒霉的,锦旗还没送到,人便被直接带到了看守所,成了刑事犯罪的嫌犯。

对类似行为的多重标准恰恰是法律模糊地带的产物。送批评锦旗,既可以被理解为公民行使自身的批评监督权,也可以被解读为非法游行示威。在合法的诉求表达机制尚不够完善和成熟的情况下,倘若对非法行为的界定又存在主观随意性,老百姓的批评监督权便更没了保障。

正如送锦旗前两天,老冯曾经跑到当地的网络论坛上发帖提问,“行政机关不作为,送锦旗违法吗?”他的立场很明确,绝不是“把自己放在政府的对立面”,而是要“发出声音,表明态度,让这些不作为的部门红红脸,出出汗!”

冯勇军本不想送出这样的锦旗。他曾在网帖中表明“送锦旗是无奈的选择”,也在锦旗上强调“五年举报无力,众村民无颜”。然而,在听从了网友“不要去太多人”的建议后,他还是在第一时间被拘留了。从看守所出来后,老冯觉得至少这件事“促进了问题的解决”——县里又重启了对水库污染问题的调查,“也不是一个完全很坏的事情”。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送“锦旗”的正确姿势,有关方面又该怎样面对锦旗的正反两面?经历过这件事情,这位农民只是感慨,以后不会再去送锦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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