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撤销141个廉政账户 堵住违规收受“礼金”后路
记者22日从四川省纪委监察厅获悉,该省7月15日统一撤销廉政账户的公告发布后,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要求,统一撤销141个廉政账户,将账户余额全部移交同级财政部门,上交国库。
四川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4年,为配合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问题专项治理,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对外公布了廉政账户。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根据需要,大部分设立了廉政账户。廉政账户在一定历史时期,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两年前,四川针对中央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从2014年11月至12月15日,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过一次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工作中,省市两级纪委公布了相关账户,要求党员干部对无法拒收的红包礼金限期上交。否则,一经查实,严惩不贷。“就正面效果而言,廉政账户为部分党员干部上交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礼金设立了一个‘绿色通道’,起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那次整治活动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5265万余元。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廉政账户存在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廉政账户一般由当地纪委和银行共同管理,账户只存入,不支取,可以匿名上交,所存款项统一由纪委定期上交国库。”该负责人说,廉政账户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好的,但在实践过程中,被一些人钻了空子:比如有人只上交受贿的“小头”,却将“大头”收入私囊,把缴款当做“挡箭牌”;有人被举报后,抢在调查前通过账户缴纳礼金,试图瞒天过海……
针对这些问题,四川纪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要充分认识廉政账户作为不记名上交违纪款项的渠道,虽然在一定历史阶段起过积极作用,但也让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纠而不绝、反复发生,甚至成为少数腐败分子规避纪律追究和法律制裁的工具。
今年7月,四川省纪委组织专题研讨会,从规定解读、政策研讨、纪律审查实践等方面,对撤销廉政账户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纪委统一安排,对本地区、本单位设立的廉政账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登记141个廉政账户的户名、开户银行、账号、设立时间、余额等基本情况,填写情况登记表,并加强与开户银行、财政部门等沟通协调,做好统一撤销廉政账户的准备和实施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