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朝涉贿案开审:基建采购人事任免 都是敛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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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朝涉贿案开审:基建采购人事任免 都是敛财渠道

受贿上亿元、坐拥100套房产,敛财渠道涵盖工程建设、医疗采购、人事任免……被称为“双百院长”的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华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案,昨日上午9时30分在昆明开庭审理。庭审中透露出的种种信息表明,王天朝涉嫌创下医疗系统官员腐败的多项“纪录”。公诉方认为,被告人王天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天朝:

汉族,1957年9月生,在职博士,1975年8月参加工作。其曾历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人员培训中心主任,龙云医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等职务。2014年9月,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公诉机关指控

2004年至2014年

10年时间

被告人王天朝利用其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昆明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昆明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工程建设、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帮助

收受贿赂财物共计

折合人民币1.16亿余元

美元8万元

涉及15项犯罪事实

收受100套住房

辩称:时间长记不清楚了

公诉方指控:2010年6月,为昆明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孝仁(另案处理)承揽、开发昆华医院安宁市太平镇分院职工住宅小区昆华苑工程提供帮助。收受徐孝仁通过谢瑜(另案处理)、李季(另案处理)贿赂的昆华苑小区l00套住房,价值人民币8317.4722万元。

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之前,云南省纪委曾就王天朝案进行过通报,其中提及王天朝受贿100套住房、100个车位,“双百院长”之称正是由此而来。但检方昨日仅指控了王天朝受贿100套住房的犯罪事实,并未提及100个车位。检方出示的证据显示:2006年安宁市政府准备与昆华医院合作在安宁建设分院,批下来的地块除了医院划拨用地,还有200多亩配套开发用地。在谢瑜、李季的引荐下,王天朝认识了徐孝仁。2007年4月,配套开发用地的招标文件中出现了该地块“南侧需合作或引进建设一个省级医院项目”的限制性条件。2007年7月,昆华医院与徐孝仁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同月该块土地挂牌出让,徐孝仁公司作为唯一符合条件的公司中标。谢瑜、李季等人证词显示,王天朝和徐孝仁之间通过谢瑜商谈要10%~20%的好处费,但因为资金紧张,徐孝仁提出以价值相当的100套住房、100个车位送给王天朝、谢瑜和李季。王天朝听说后表示:“没有办法了,送房子也可以”。此后,徐孝仁打了8000多万元到谢瑜、李季公司的账上,两人又操作用这笔钱去昆华苑买了100套房子,但没有购买车位。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正是由于100个车位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所以在法律上没有作为受贿事实起诉。

庭审中,王天朝称:“时间长,记不清楚了,我与徐孝仁没有经济往来。”他说,当谢瑜在电话中告知他,得到的好处不是现金而是房子时,他还为此在电话中发火,质问谢瑜:“你要那么多房子干什么?”他强调,谢瑜是李季的前妻,他们之间做了什么事,自己根本不清楚。而所谓的限制性用地,昆华医院也没有权利获取。

收受商铺股份现金

辩称:开了借条不算受贿

公诉方指控:2007年至2014年间,为汪军(另案处理)实际控制的昆明鑫海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卓宏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几家公司向昆华医院销售医疗设备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汪军贿赂折合人民币1100.9999万元。

检方出示的证据表明,王天朝利用其职务便利为汪军等提供帮助后,2007年的一天,汪军在昆明滇池路维多利亚餐厅送给其一张农行卡。同年4月4日,王天朝在购买昆明新亚洲体育城千紫园小区3个商铺时,用该卡支付人民币49.9999万元;同年7月3日,王天朝又以“金熙妍”(后经检方查实为在昭通开过的一个假户口)的名义,收了汪军贿赂的鑫海科技有限公司30%股份,价值人民币15万元。2009年5月19日,王天朝又以其女“王硕”的名义,收了汪军贿赂的云南卓宏进出口有限公司17%股份,价值人民币51万元。

送出股份后,为进一步拉拢王天朝,2009年4月,汪军又以鑫海公司的名义出资985万元,为王天朝买了昆明经典名居第14幢商铺及广告位,王天朝便安排王硕(另案处理)以“金熙妍”的身份签订了购房合同。

对此,王天朝的辩护律师说,商铺房产证的业主为鑫海公司,不是被告也不是其女儿。对于医疗设备招投标,被告是无法掌控招投标的。王天朝刷卡支付49.9999万元时,把卡还给汪军时还写了一个49.9999万的借条,因此,不能算是其受贿。王天朝则说,自己的女儿参与其中,他并没有作任何安排,而是汪军在安排。

还收了手表越野车

辩称:不是自己主动牟利

公诉方指控:在工程建设中,王天朝多次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并收取手表、相机、越野车等实物。

检方证据显示,2008年至2014年间,王天朝接受肖强章(另案处理)请托,为其公司承揽空气净化工程提供帮助。先后8次收受肖强章贿赂的现金人民币285万元、美元8万元、价值人民币8.1783万元的尼康D3X相机一台、价值人民币2.5324万元的海鸥陀飞轮手表一块、价值人民币9.4536万元的百达翡丽手表一块。

除了手表,还有汽车。检方出具谢瑜的供述显示,王曾对她提起想买一辆3.0排量的尼桑风度车。谢瑜在支付28万余元车款后,又找了与自己有合作关系的一家药企,以为了便于与昆华医院合作,给王天朝买车为由,让对方出20万元补偿给自己。2007年至2012年间,王天朝接受云南鸿润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晋滔(另案处理)请托,为该公司代理的药品获得昆华医院的采购提供帮助。收受张晋滔贿赂的价值人民币47.78万元丰田汉兰达越野车一辆。

对于以上指控,王天朝承认受贿,但他强调自己并非主动为以上单位谋取利益。项目施工中,他并没有动用自己的关系主动为施工企业牟利,受贿款项几乎都是施工企业事后送给他的。辩护律师也辩称,由于新建楼房的项目设计、施工、装修等环节都需要通过建设部门进行招投标,而招投标环节,并非医院以及王天朝能主导。王天朝也不可能为房屋的设计、施工、装修等环节中为行贿企业提供帮助,以谋取利益。

利用职务便利卖官

辩称:试图还钱但没还成

公诉方指控:2012年5月的一天,王天朝收受本院心内科主任医师黄春涛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而贿赂的现金人民币10万元,后在其帮助下,2013年8月昆华医院新成立了心脏康复科,由黄春涛担任主任。

检方认为,黄春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王天朝,王则为他提供了帮助。而王天朝解释,黄春涛是医院心内科的骨干医生,在医院内部是“高职低配”。此人是医院的副处级干部,但在心内科则只担任着副科级职务。黄春涛曾提着10万元款项的包到其办公室找他商谈,想将心内科一分为二,创建心脏康复科。商谈结束,黄春涛故意把包留在了其办公室。为此,他曾叫医院一工作人员把包退还黄春涛,但黄否认此包是他的。

此后,医院领导层讨论通过创建心脏康复科,黄春涛如愿以偿担任科室主任。最终,这10万元在医院的金库摆了一段时间后,王天朝叫人将赃款取回,据为己有。

王天朝认为,设置这样一个科室是应该的,经卫生厅批准,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自己并没有利用职务谋求利益。其辩护律师也强调,将心内科一分为二,让黄春涛担任主任职务是医院领导层讨论决定的,并非王天朝一人能决定。

据悉,我省检察机关已对赃款赃物及时进行追缴,对涉案的昆华苑小区100套房产、经典名居、千紫园商铺依法进行了查封扣押,及时对涉案款物进行追缴,在提起公诉前,已追回赃款赃物及孳息12045.01689万元、美元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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