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官员被控贪污326万 26次签虚假合同骗公款
今天,甘肃省公共气象中心原副主任、甘肃省防雷中心原主任张某涉嫌贪污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张某在担任甘肃省防雷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款共计3264738元。
庭审中,张某承认先后26次签订虚假合同套取公款用于发放“奖金”,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数额提出异议。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2月、2012年12月,张某利用其担任甘肃省防雷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与薛某共谋,通过甘肃省防雷中心与甘肃省某电子科技公司先后两次签订虚假合同,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合计734000元。其中,张某分得661840元,甘肃省某电子科技公司负责人薛某以缴纳税款及手续费名义分得69860元。
被告人薛某今天一同出庭受审,他被指控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庭审中,薛某对指控无异议并当庭认罪。
2011年至2014年,张某利用职务便利,指使该中心一名副主任,联系甘肃某电子科技工程公司总经理申某,先后6次使用虚假合同、发票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合计1168270元,其中,张某分得1003575元,申某以缴纳税款名义分得164695元。
据了解,以上8次套取中,张某被控共分得1665415元,并以所谓奖励、公关支出、好处费等名义再将其中的70000元分给张某某,160000元分给叶某,5000元分给万某。
2011年11月至2014年5月,张某与时任甘肃省防雷中心宁安检测站站长李某共谋,先后十一次使用虚假合同、发票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共计751868元,张某分得5085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张某与甘肃省防雷中心技术服务部负责人李某共谋,先后七次使用虚假合同、发票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共计610600元,其中,张某分得281800元。立案前,张某向甘肃省气象局退缴赃款588700元。立案侦查后,侦查机关查扣张某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房产一套。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