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广场舞大妈伪造房产证做抵押 骗走舞伴117万
一名55岁的武汉“广场舞大妈”,在社区组织老年人跳舞,结识了一些街坊邻居。三年期间,这名“广场舞大妈”以虚构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儿子买房需要资金、丈夫做工程需要资金周转等为由,并许诺高额利息,向26位街坊邻居“借”走140多万元,之后本金连利息给付了20多万,剩下的110多万元一直未归还。记者昨日独家获悉,“广场舞大妈”代女士因诈骗罪被江岸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A.案情
骗舞伴一百多万 大妈被判十二年
今年55岁的代女士,是武汉人,没有固定的工作,在汉口的一个社区里负责组织老年人跳舞等活动。
就是这样一位“广场舞大妈”,谁也没想到,她居然是一名诈骗了一百多万的诈骗犯。
据法院查明,代女士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以虚构其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又谎称其儿子买房需要资金,其丈夫做工程需要资金周转等理由,向施某、余某、胡某等26人借走共计140多万元,之后代女士除以偿还本金、支付利息的方式给被害人共计23万余元,其余款项至今未归还,代女士实际占有款项117万余元。
在不能及时归还欠款,又怕被催债,代女士就开始搬家、变更联系方式等方式玩起“人间蒸发”,断绝与被害人联系,之后被害人报警求助警方。2014年12月3日,警方将代女士抓获归案。
近日,江岸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代女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审理后判决:代女士犯诈骗罪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同时责令代女士继续退赔被害人剩余款项117万余元。
B.揭秘
许诺高额利息 骗钱投资开门面
那么,“广场舞大妈”又是如何将一百多万骗到手,又是如何赢取舞伴等熟人的信任的?
为此,记者采访了本案的办案人员。据介绍,施某、余某、胡某等被害人与代女士是在一起跳舞认识的人,或是街坊邻居、同学关系。因为都是熟人,所以被害人往往放松了警惕。不仅如此,代女士还以其做生意需要资金、儿子需要买房、丈夫需要工程款等为由,并许诺高额利息。其间,代女士也曾向被害人偿还本金、支付利息的方式,让被害人放松了警惕,“好多被害人都是借过代女士好几次钱,因为最开始借钱收到了本金和利息,而且是高额利息,就觉得很划算,更没有想到会被骗。”
办案人员介绍,其间,代女士为了取得被害人信任,以达到骗取借款的目的,代女士除了许诺会给予被害人高额利息,并且还找人伪造了2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1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证》,并在其不能及时归还欠款时,将上述3本证件分别抵押给被害人余某和施某。
据查,代女士骗走的一百多万用于投资或个人挥霍。据代女士的儿子证言,“我是武汉某商贸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主要做办公用品和保洁用品,只是挂名,没有做具体事情,所有事情都是我妈妈在做。”不仅如此,代女士的儿子还说,2011年代女士在汉口花园开了一家化妆品店。
C.提醒
广场舞诈骗案件越来越多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近几年随着广场舞的兴起,相关的案件也越来越多。
昨日,此案的承办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跳广场舞的大妈或者爹爹,多半是退休后自发的一种娱乐项目,大妈或爹爹也往往掌握着家庭财政大权,因此不少人打上了他们的主意,这也提醒了大妈们或爹爹们,既然当上家庭“财政大臣”,就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防自己上当受骗。
记者在网上搜索到,不仅在武汉,在全国各地因为跳广场舞诈骗的案件也屡见不鲜。在2014年,北京王府井附近的一支名叫“金圣艺术团”的团队,在人数最多的时候,这支团队共有数百人之多。三年前一名自称叫张依的女子出现在广场舞团队中,她张罗组织人员、设备,当上了艺术团团长。这位广场舞团长三年中骗走30名大妈600万。就在去年11月,安徽肥西男子李某因为二胡拉得好,经常给广场舞大妈伴奏助兴,从而取得了大妈们的信任。李某向30多人非法吸储500多万元后,因资金链断裂举家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