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轻轨征地现“本末倒置”:泊里镇6亩苗木一夜消失
对青岛西海岸新区来说,地铁13号线本是贯穿这个国家级新区的重点项目,但征地环节的本末倒置,却可能成为这条新动脉的一个栓塞。
经过森林公安部门一个月调查后,青岛恒盛石化加油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恒盛”)“消失”两个多月的1902棵经济苗木,在8月4日有了官方回复。
青岛市森林公安局黄岛分局方面认为,该事件涉及到青岛地铁13号线重大项目征地,并未涉及违法森林法的行为,为租赁方青岛恒盛与土地所有方泊里镇河东村的合同纠纷。
不过,作为青岛恒盛的负责人,胡春玲并不这样认为,她认为青岛恒盛,是经过县级以上林业部门颁发许可证的林木所有权人,任何征占该林地的单位或个人,在没有签订林木所有权转移合同的情况下,1902棵林木一夜间被消失,这难道不是盗窃?胡春玲举了一个例子:“比如我不在家,你没有钥匙却强行入户,把我家电视机抱走,这是不是盗窃?”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河东村方面称已提前告知,但青岛恒盛却表示未接到任何告知文件。而在近6亩苗木消失当天,地铁13号线的施工方在5月27日迅速入场。
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林业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林地,必须取得县级以上林业部门的批准,并且在提交占用申请文件时,必须附有林地上林木所有权人签署的文件或协议。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出示过上述手续。即便是重大项目,地铁项目部入场之前,地方政府和租赁方还未谈成赔偿事宜,有违正常法律程序,“现在明显是本末倒置了。”
盗伐还是移栽?
即便事情发生在5月26日晚间,但在两个多月后,胡春玲仍然认为,青岛恒盛一夜消失的苗木是被“盗伐”了。
苗木所在土地位于泊里镇河东村,早在2003年3月,青岛恒盛与河东村村委会签订123亩土地租赁协议,租赁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7日。
在合同履行期间,青岛恒盛将该地块用作植树、育苗使用,并取得了林地使用权证。胡春玲表示,今年5月6日,泊里镇副书记任双萍找到青岛恒盛,提出该苗圃地块涉及到青岛市轨道建设,已被划入征地范围。
接下来的5月9日,在泊里镇政府派员参与下,双方对现场进行了清点,其中共涉及到5.95亩土地上的各类苗木1902棵,并约定对涉及苗木价值进行第三方评估。
不过,让胡春玲意想不到的是,在5月26日晚间,在没有接到任何告知的情况下,1902棵苗木一夜之间“消失”。用胡春玲的话讲,这些苗木至今下落不明。
让胡春玲更为恼火的是,5月27日青岛恒盛方面赶到现场报案后,但泊里镇派出所的民警,并未帮她将现场留下的施工机械和相关人员控制。
值得注意的是,5月27日当天,青岛恒盛方面到河东村村委会所要说法,河东村村委书记曲贡军告知他们,为保证轻轨项目施工,河东村的党员群众自发将苗木进行了移栽。
直到6月27日,事情的进展出现了些许转机。当日,青岛森林公安局黄岛分局接到由国家林业局转来的信访件,由此展开了对青岛恒盛丢失苗木的调查。
对此,参与调查的森林公安黄岛分局人士告诉记者,在苗木移栽前,河东村曾集体开会研究,然后发律师函,要求对方3日内作出答复。
不过,胡春玲表示,“他们要求作出答复要有一个前提,就是我们收到告知,但青岛恒盛方面并未收到任何函件,这样明显是盗伐林木。”
据悉,黄岛分局在6月27日接到国家林业局转来的信访件,由此针对青岛恒盛1902棵苗木去向展开调查,但相关负责人称,该事件并未涉及盗砍、滥伐、毁坏林木等行为。
然而,胡春玲对此并不认同,她举了一个例子:我不在家,你没有我家钥匙,但你却把我家电视搬走,这是不是盗窃?
按照司法解释,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而在非林区盗伐10-20立方米或幼树500-10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被定义为“数量巨大”的起点,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此,青岛恒盛方面认为,消失的苗木已经在数量巨大范围,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但黄岛分局人士认为,涉事苗木只是移栽,并未涉及非法占有,起于双方合同纠纷。
纠纷还是诱惑?
在森林公安黄岛分局负责人看来,根据警方的调查,青岛恒盛与河东村的苗木消失事件,起于双方的合同纠纷,建议双方走法律程序解决。
不过,在青岛恒盛方面看来,轨道交通作为青岛市里的重点项目,在土地征收程序上存在瑕疵,“没有进行第三方评估,轻轨项目部就入场,这样合适吗?”
对此,青岛当地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从法律关系来看,轻轨征地是项目部与地方政府协调,地方政府进行征地程序,地方政府找所有权人。
记者获取的文件显示,2016年3月18日,青岛地铁十三号线有限公司与泊里镇人民政府签订征地保证金协议,约定在协议签署30日内支付征地涉及的6605万款项。
按照约定,泊里镇政府在保证金支付到位后30日内将相应补偿款支付给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等相关被征收权利人,并协调权利人将净地交付给地铁公司。
上述法律界人士认为,相关程序在履行完后,项目部才能入场,但现在是本末倒置了,项目部入场后,地方政府和租赁方还未谈成赔偿事宜。
“轻轨线从他(河东村)走,镇上和地铁公司有一个协议,但到村里因为达不成协议,但作为一个重点项目,镇上肯定问村里。”森林公安黄岛分局人士称。
在青岛恒盛方面看来,苗木丢失事件,泊里镇政府是知情的。泊里镇党委书记丁逸群,委托副书记任双萍和副镇长李德志找过青岛恒盛,洽谈苗木征收问题。如果苗木丢失事件仅仅是河东村村民的自发行为,难免太过于荒唐。
值得注意的是,河东村村委书记曲贡军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并称上级已有统一回复。而泊里镇政府、森林公安黄岛分局等方面建议双方走法律程序。
不过,在河东村村委会负责人曲贡军看来,他们与青岛恒盛的合同,因为没有经村民代表大会,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本身就应该解除。
对此,青岛恒盛方面并不认同。胡春玲表示,在2016年之前,他们租赁河东村的123亩土地一直按268元/亩向河东村缴纳租金,“不承认合同,为什么还要收租?”
黄岛政务网的信息显示,2001年,曲贡军当选泊里镇河东村党支部书记。也就是说,在2003年与青岛恒盛签署土地租赁协议之前,曲贡军已经上任。
而在2015年11月30日,河东村委向青岛恒盛发布终止土地租赁合同通知书,原因是青岛市城市轨道用地及泊里大集整体搬迁,需要占用该地块,双方应赔偿数额悬殊,多次商谈无果。
对于该通知书,青岛恒盛方面于2015年12月2日发送告知函,对河东村单方面的强制对青岛恒盛制定补偿标准或者采取恐吓的方式并不认同。
而在青岛一位地产界人士看来,随着地铁的修建,沿线的土地价值势必会有巨大升值,而利益的诱惑,可能是地方政府执意解除合同的直接原因。
《大众日报》文章提到,2014年6月,国务院批复成立青岛西海岸新区,随后,在省、市的支持意见中,泊里镇小城市建设被纳入发展重点。
2015年,依托轻轨R3线泊里站,泊里镇规划占地500亩的地铁商务区。为给泊里镇注入活力,青岛西海岸新区总投资57.05亿元的33个重点工程项目在这里落户。
在上述法律界人士看来,双方合同仍未履行完毕,河东村甚至是泊里镇政府,明显有借地铁征地之名寻求利益最大化、践踏其他权利人利益之嫌。
政府在落实重点项目同时,如何保护其他投资者、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同样也是关乎社会稳定、国计民生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