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六号杀人案嫌疑人已被批捕 作案捆绑熟睡孩童
西部网讯(记者 李媛) 记者今天(8月10日)上午从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获悉,曲江六号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抢劫、故意杀人等犯罪事实,今日被雁塔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刘某,1977年出生,大学文化程度,无业。户籍地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之前居住在西安市碑林区。案发前无刑事、行政违法记录。
将熟睡的三岁孩童连同大人一起捆绑
经公安机关侦查,2016年6月24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经事先预谋窜至雁塔区翠华南路,混入曲江六号小区伺机尾随业主入室抢劫。趁被害人家只关纱门未关防盗门潜入室内,逼住被害人王某及婆婆苟某、母亲刘某三人至卧室。
到晚上11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确定了男主人当天晚上不回家的情况,女主人王某把银行卡、密码及现金4000余元给了刘某,刘某将三位成年人及已睡着的儿子邓某(3岁)捆绑在客厅餐椅上,并封堵住嘴巴。
刘某拿着受害人房门钥匙和门禁卡反锁房门后离开现场,并于25日凌晨1时20分许用被害人王某储蓄卡在ATM机分数次取出18000元人民币。
重返作案现场残忍杀害一家五口
随后,刘某用门禁卡和钥匙返回现场,入室后见被害人苟某已挣开封嘴,正在挣脱捆绑呼救,遂采用极其残忍手段致被害人王某一家5口人死亡。逃离现场后,犯罪嫌疑人刘某分两次在ATM机上用被害人王某同一张银行卡取款32500元人民币。
6月27日凌晨1时49分左右,被害人王某哥哥应王某丈夫(时人在汉中)的要求,在保安陪同下,请开锁人员打开家门,发现屋内人员倒地死亡。公安雁塔分局于当日立案侦查。
雁塔区检察院认为,现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刘某有抢劫、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于8月10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