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巧家投毒案当事人获国家赔偿 真凶仍未归案
央广网北京8月10日消息(记者陈鸿燕)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4年前发生的“云南巧家保姆投毒案”,因钱仁风(曾用名钱仁凤)入狱后不断申诉、坚称无罪而备受关注。去年年底,云南省高院再审宣判钱仁风获无罪释放。就在昨天,该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决定对钱仁风被错判入狱13年零10个月赔偿人民币172.38万元。云南高院也在昨天上午依法向其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
曾经的少女现如今已过而立之年,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在狱中度过,钱仁风甚至错过了母亲去世。时间倒回到14年前,钱仁风究竟缘何锒铛入狱?此次国家赔偿金额又是如何计算的?
已经在广州顺利找到工作的钱仁风没有回昆明;此前7月8日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听证会上,她略施粉黛、穿了一条普通的裙子。相比14年前的照片中青涩的面孔显得成熟多了。那时她只有17岁。在蒙冤入狱近14年获释后,钱仁风终于得到属于自己的赔偿。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表示,处理该案,法院本着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严格执法、案结事了的理念,力争把该案办成平冤理直、纠错正偏、体现关爱、传递温度的精品案。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国家赔偿决定书”里标明: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钱仁风获赔共计172.38万元。关于钱仁风提出被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应区分法定工作日及加班、公休日、节假日、带薪休假日予以不同赔偿标准的赔偿请求。2002年2月,云南省巧家县“星蕊宝宝园”幼儿园发生投毒案,致使一名在此就读的2岁女童中毒身亡。随后,在该园工作的17岁保姆钱仁风被认定为案件嫌疑人。2002年12月,云南省高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钱仁风无期徒刑。入狱后,钱仁风坚称无罪、不断申诉。事件的转机发生在2015年5月,检方复查发现,钱仁风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且其中5份认罪笔录并非钱仁风本人书写,字迹与当年参与审讯钱仁风的办案民警蒋某、杨某、李某的字迹相同。云南省高院于2015年12月21日宣布钱仁风无罪,当庭释放。在此之前,钱仁风已被关押、服刑13年零10个月。今年6月1日,钱仁风向云南省高院提起共计955万余元的国家赔偿。
今年7月8日,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钱仁风申请国家赔偿案听证会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代表云南高院向当事人钱仁风鞠躬赔礼道歉。田成有表示,要给钱仁风一个正式的、大方的、高规格的道歉:“谦卑、文明、平等是我们这个法庭应该传递的。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民众,要修复这个社会的伤痕,要让这种谅解、和解,要让大家能够感觉到这个社会的诚心和诚意。”
在蒙冤入狱近14年获释后,钱仁风终于得到属于自己的赔偿。但钱仁风代理律师杨柱认为,这个案件只完成了三分之一,当事人无罪释放,作为律师杨柱仍然不能释怀:真正的凶手是存在的;三个做假证的警察涉嫌徇私枉法罪。
钱案受害儿童侯磊的父亲侯老六与受害幼儿园园长朱梅的父亲朱明华也风尘仆仆地赶到了昆明。他们的同时出现,目的只有一个:呼吁抓捕真凶,问责不法。星蕊宝宝幼儿园园长朱梅的爸爸朱明华心有余悸但态度坚决:“钱仁风被判决以后,我们一直都对这个事情有疑虑。但是杨律师是下去找过我若干次,我都没有碰面。因为我们当时精神上经济上和脑筋上都被整蒙了不敢想这些事,因为从我家投毒案以后,我们家连续发生过五次纵火,烧了我们家院坝里的摩托,最后这一次是连我房子都被烧毁了,担惊受怕的。我女儿就更怕了,被吓怕了!我们就是想过安稳的日子。把真凶抓出来以后我们就安稳了,赔偿我们的损失!”
对于钱仁风无罪释放并获国家赔偿,受害儿童侯磊的爸爸侯老六更是欲哭无泪、心如刀割,意外之余,他也觉得心理上不平衡:“我们这10多年心理上身体上的煎熬不会亚于钱仁风。我们要求法律把凶手捉拿归案,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 ”
田成有表示,追查真凶要回到历史的现实,需要相关部门依靠法律规律追查。法院只能站在审查的角度反思、总结。钱仁风被宣判无罪释放后,法院就成立了调查组,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追查现在还没有结论,如何处理还需要走程序,且处理必须严格尺度,严格依法来办。法制需要各个部门各自搞清楚,公正需要大家一起来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