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昌黎:一商人三千万买房 五年“无权”使用

首页 > 资讯 > 社会 > 正文

河北昌黎:一商人三千万买房 五年“无权”使用

五年前,河北昌黎县一商人花3000万元买回一商城房产,后收取租金时被承租人告知“与买受人无关联”。这,究竟是咋回事?

7月26日下午,位于河北省昌黎县一街鼓楼东的百信商城门前停满了车辆,商城的正面悬挂着“百信鞋业超市”和“新红阳家具”广告牌。商城共三层,一楼经营鞋业,二楼、三楼均在经营家具。

“二楼和三楼是我租的,一直由我自己经营,干了十几年了。”在三楼,一位自称范姓的老板对本社记者说。同时他对商城的物业管理满是抱怨,指着展厅墙角的两处积水称:“三楼出现漏水问题,找物业、房产局,谁都不给解决,前段时间自己花了4万多元给楼顶做了防水。”

其实,“范老板”的抱怨源自2008年4月30日与昌黎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签订的一份租赁合同。而这份合同与另一份一楼的租赁合同,将昌黎县政府、百信商城产权所有人和两位承租人卷入了五年之久的至今没有结局的租赁纠纷之中。

三千万买房

个体工商户周汝军在昌黎商界闯荡多年,积攒一些积蓄。2011年4月26日,他从《秦皇岛晚报》上得知,昌黎县鼓楼东一处国有房产(百信商城)对外出售。

该商城房产共3层,建筑面积为3494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1851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0年10月16日。由昌黎县政府直属企业——昌黎县滨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县城投公司”)统一收购后委托河北价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价信公司”)公开拍卖出售。

对于这一消息,周汝军及家人满怀期许。2016年7月26日,周汝军的妻子蔺玉玲在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称:“百信商城地处昌黎商业地带,位置较好,当时周边类似房产的年租金大概在100多万元,好的地段可达200万元。”和家人、朋友商议后,周汝军决定参与竞拍购买此处商城。

2011年5月6日,周汝军最终以3000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得百信商城的全部产权。据蔺玉玲回忆:“中标后,我们通过亲戚贷款2000余万元,加上自有资金和多方融资,于5月10日一次性交清了全部价款,加上75万元的各种手续费,合计支出价款3075万元。”

2011年11月16日,周汝军在昌黎县房产局完成了百信商城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并于次年1月8日取得了百信商城的土地使用权。

周汝军及家人梦想着,“若按一年200万元的租金计算,十来年即可回本,还能落个房产和土地使用权。”

“无关联”的租赁

但事实上,周家人的美梦没有持续几个月,即遇波折。

在拍卖前,即2011年4月21日县城投公司与价信公司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第七条第5款约定,委托人(即出卖人)应自买受人办理完标的过户手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配合买受人与原商城的承租人办理变更房地产租赁合同(出租方主体变更)的手续,买受人需承继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有关续租、转租、退租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补偿等事宜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承租人投入的装饰装修及设施不在拍卖之列。

同时,价信公司在《拍卖标的情况说明》中也称:标的现存在租赁,一层与二层、三层由两承租人在租用,租期自2009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承租人已将租金交至2012年1月15日,委托人对于已收讫的租金不再向买受人进行退返。

蔺玉玲称:“我们取得商城的产权后,2011年12月找到常顺林及范振东两承租人,告知2012年的房租已到交纳日期,你们二人应向产权人周汝军交纳以后的房租费了。但常、范二人均表示,房屋租赁合同是与昌黎县房产局签的,交房租只对房产局,与周汝军无任何关系。多次协商都是这样态度。”

无奈之下,周汝军找到县城投公司索要昌黎县房产局转让给县城投公司的相关法律文件,及该公司收购后与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该公司负责人王洪刚对周汝军称,公司收购该房屋后,从未与常、范二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后周汝军又要求履行《委托拍卖合同》约定的变更租赁合同主体的相关事宜。县城投公司对周汝军表示,他们已多次派人找到百信商城的承租人常顺林、范振东要求变更合同主体等手续,但常、范二人均表示不过户、不变更,理由是他们与昌黎县房产局签订的租赁合同,与买受人无关联而拒绝办理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等事宜。

两次封门

买到手的3000万房产既不能按约定办理租赁合同主体变更手续,又不能收取租金,无计可施的周汝军选择了封锁商城大门,行使对房屋享有的所有权。

第一次封门发生于2011年11月25日(农历),蔺玉玲称:“但百信商城租户很快报警,县110出警后,了解到是百信商城的承租人未交房租所引起的经济纠纷,不在管辖范围内就撤回了。随后,县公安局领导带来50余名警力强行将商城的大门打开,并把我儿子周震带到城关分局作了口供笔录,询问封门的前因后果。”

在这之后,昌黎县房产局等部门多次与承租人常顺林、范振东、产权人周汝军协商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事宜,但均未果,直至2013年6月15日,周汝军无奈之下再次封门。

蔺玉玲称:“这次锁门长达40余天,直至7月26日,昌黎县副县长张广栋给周汝军打电话称,把商城大门打开,由县委副书记王平等领导牵头,计划在7天内把商城移交及租赁合同的事解决完毕。”

针对封门的说法,昌黎县委宣传部在给本社的一份《就买受人关闭商场大门警察出警一事的说明》中称:据了解,买受人因与承租人发生冲突,买受人到商场关闭商场大门,又与商场的商户发生冲突,商场商户拨打110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出警进行执法,现公安机关有出警记录可查。

房产局被指违约

蔺玉玲表示,政府部门多次承诺解决问题,三方商谈租赁合同主体变更、调整租金,甚至土地置换方案等但都没有结果,解除租赁合同或房产转让合同的意见至今也未能被采纳。“五年过去了,商城的租赁主体仍是房产局和常顺林、范振东,与我们无关,3000万元买来的产权,我们却无权利收取租金,责任应在于房产局。”

其实,双方的租赁争议早已引起昌黎县政府的重视,并将其列为重点信访案件。2014年5月27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纪要[2014]41号)明确要求:县房产局、国资办负责对百信商城市场租赁价格作出评估、县建设局协调百信商城买受人与承租方共同协商租金和承租时限,并做好双方稳控工作,协调期间,一旦双方发生权益损害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置。

2015年6月15日,昌黎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给县信访局的一份《关于百信商城市场租赁价格评估情况的报告》中称,根据昌黎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纪要[2014]41号)精神,国资办聘请秦皇岛星日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百信商城市场租赁价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年租金总价为人民币1505244元,其中一层752622元,第二层451573元,第三层301049元,评估时点是2014年6月25日。

同时该《报告》也称:2014年12月19日,在县城投会议室,由县城投公司、房管局、国资办三方就评估结果与买受人周汝军、现租赁两方代表进行了通报,买受人周汝军同意评估结果,但前提是解决损失问题,现租赁方不认可评估结果,认为评估价过高,如让干维持原合同,不让干就解除合同,但政府要赔偿损失。

时至今日,五年已过,但问题依旧悬而未决。蔺玉玲称:“其实解决问题很简单,政府部门要么解除周汝军与县城投公司的转让合同,退还3000万元给我们,要么解除房产局与常顺林、范振东的租赁合同。但政府部门两个都未选择,却让我们选择走司法途径。”

在蔺玉玲及家人看来,3000万元的投资换来的产权证书犹如一纸“空证”,为别人做了嫁衣,而前文所述的常顺林、范振东二人面临的房屋维修、维护等物业管理问题也日益凸显。

摆在昌黎县政府面前的,是双方都面临的难题。

备案号:赣ICP备2022005379号-1
华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电话:17051177829 QQ:51985809邮箱:519858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