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破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涉案税款达35亿元
记者20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经过一年多的缜密侦查,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国税局联合当地公安局成功破获“5·18”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件,涉案税款35亿元。
“该案涉及范围广,初始线索少,侦办难度大。犯罪团伙高度职业化,团伙高层多为同乡或同宗族,以买卖发票为业,形成了分工明确的组织网络。”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介绍,截至目前,联合专案组共打掉5个专业犯罪团伙,查获团伙成员60人,抓获犯罪嫌疑人43人,刑事拘留33人,起诉23人;查处涉案公司118家,冻结和查扣违法所得1.4亿元,缴获涉案车辆6辆,电脑14台,银行卡数百张等大量作案工具。
据悉,在该案中,湖南瑞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芝及其合伙人钱某,取得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2亿余元,向下游4省市64家公司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3亿余元;江西弋阳人刘某明等人向下游的74家公司涉嫌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5亿多元;上海地奥等公司与职业买票人联合,按照票面金额的4%至6%支付购票费,按照不同层级以票面金额的2.3%至13%分配卖票费,获取暴利,初步查证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在200亿元以上,涉案税款35亿元。
联合专案组经筛查后,将湘西自治州唯一的“空壳企业”湖南瑞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某芝作为重点调查对象,查获了大量物证、书证,为掀开整个犯罪网络奠定了基础。经过对相关公司资金流、发票流和货物流的不懈追踪,层层剥离,顺利掌握犯罪利益链。
文月寿介绍,该案侦破过程中,专案组还充分利用各级公安经侦部门的资金查控平台和人民银行的反洗钱平台,找到资金入口,并全面掌握了涉案企业的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情况,锁定犯罪嫌疑人。如专案组发现刘某芝和刘某明同时从上海地奥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单笔金额上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