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牵住“牛鼻子” 推动司法责任制正确实施
记者20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我国法院将继续牵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推动司法责任制的正确实施。
记者从此间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了解到,我国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将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同时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督的关系,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规律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坚持有序放权和有序监督相统一。
在问责制度方面,最高法提出要将坚持问责和免责相结合,只有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因重大过失造成的错案,才追究办案人员责任。
最高法同时指出,司法体制改革已行至中流,进一步推进各项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下一步,各级法院还将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继续推进最高法巡回法庭建设和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此外,各级法院还将推进执行体制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审判辅助人员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司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