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委:坚定不移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开展
在18日至19日召开的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中央政法委要求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知难而进,坚定不移地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开展。
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由之路,对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正处于全面推开的重要时刻。经过两年试点,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逐步显现。记者了解到,试点法院检察院回归办案本位,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趋势明显,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左右,85%以上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司法队伍活力不断迸发。
中央政法委负责人表示,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得到确立,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审委会、检委会讨论案件数大幅减少,司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正在提高。
办案质量效率稳步提升,人均结案数、当庭宣判率上升,上诉率、发回改判率下降。据了解,有的法院入额法官年人均结案增加200多件,一审服判息诉率提高10多个百分点。
改革落实到位的地方,把法官检察官选好了、司法辅助人员配齐了、责任明确了、待遇落实了,不增加编制,也能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有的法院在收案增长40%左右的情况下,通过改革,结案增长60%左右。
中央政法委负责人表示,实践证明,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试点的成功的,实际效果是好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领域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改的是体制机制,动的是利益格局,“伤筋动骨”在所难免。在这样的情况下,不仅需要增强推进改革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而且需要知难而进、攻坚克难的胆识和勇气。
在此次推进会上,中央政法委还对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司法人员职务序列、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