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交公司无手续的违章乱建,何人给的你胆
近日记者接到多起投诉枣庄市公交公司的事件,本网记者进行了实际了解.记者来到君山中路商城附近,原本开放式的广场被拉上围栏,内部搭建一处大棚和一片低矮的板房.原来面向南面的门市房基本被遮挡了.
记者找到反映人之一孙先生,孙先生介绍,此广场原来是枣庄华星运输公司(私人公司)作为农村客运使用过一段时间,且使用期间一直为开放式使用未影响到附近商户经营以及周边民众休闲、娱乐、健身。2014年华星运输公司走后此地一直作为公众停车场使用,2016年4月初枣庄市公交公司强行架设护栏,在内大搞建设,盖起了大棚和铁皮板房。严重影响到周围商户经营,通行。同时也影响了民众休闲、娱乐、停车!
此后记者又随机采访了几位附近人,一饭店老板说原来吃饭的可以把车停在里面,现在不让停了,生意也差了许多。北面从事通讯的曹先生也是满腹怨言,说门头都被挡住了,这还叫什么门面房,基本没有生意可言了,多次向市中区城管局反映,市中城管局表示这个事要找市中区政府,问市中区城管局此地是不是违章建筑,市中区城管局也不告知,只是让找市中区政府,真不知道市中区城管局到底是政府的城管局还是人民的城管局!遮挡住门头的还有一家是市中区交通局下属一科室,一不愿署名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公交公司和他们是同属交通局,但对此事情也表示不妥,确实给附近人带来了诸多不便。随后孙先生又向记者出示了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和枣庄市规划局的信息公开书。枣庄市规划局文件显示此地规划为商城二期的停车场。枣庄市国土资源局文件显示枣庄市市中区住宅建设开发公司未进行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登记。记者随后来到枣庄市公交公司就此事联系到分管宣传的马主任,马主任后回复,此地权属枣庄市市中区住宅开发公司,多年以来,该场地为客运车辆始发、停回车场,并非闲置广场。目前枣庄市市中区住宅建设开发公司与我公司(市公交公司)签定了《场地租赁协议》将该场地租赁给我公司,用于城市公交线路车辆停靠及电动车充电场建设,属于城市基础性建设设施,因该场地建有充电场,带有高压设备,为保证周边人身安全及公交车辆充电,停靠安全,故须建设围挡隔离。并未提及此地是否符合规划。后记者又致电枣庄市公交公司黄经理,黄经理表态这是市中区政府行为,也未提及是否有相关规划,建设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记者认为,公交便民是好事,但拉围栏,盖大棚,怎么也要有相关审批手续,遮挡了商户经营也要给商户有个交代吧。媒体会继续关注事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