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海航、吉祥航肇事旅客分别被刑拘、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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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海航、吉祥航肇事旅客分别被刑拘、罚款等

6月15日电 据民航局网站消息,近日,民航公安机关严厉处置两起危害民航运输秩序的行为,海航、吉祥航肇事旅客分别被给予刑事拘留、罚款等处罚。民航公安局表示,将严厉打击对危害民航正常运输秩序的行为,绝不姑息。

6月14日,邱某来到深圳机场吉祥航空柜台,要求工作人员陈某打印其和朋友的电子客票行程单。因邱某无法提供朋友的有效证件,陈某告知不能为其打印朋友的电子客票行程单。邱某听后情绪激动,用柜台上的提示牌砸向陈某,致使陈某头部、脸部受伤流血并晕倒在地,后邱某离开现场,深圳机场公安分局在登机口将其抓获。邱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他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人民币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赔付陈某医药费4900元。民航局指出,6月12日,海航HU7041太原至重庆航班在飞机滑行过程中,旅客田某、耿某不按登机牌指示经济舱座位,坚持坐到飞机头等舱,不听从机组安排,并殴打空乘人员秦某和见义勇为旅客杨某。机组报警后,太原机场公安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田某、耿某二人采用推搡、冲撞方式拒不配合民警正常执法,拍击驾驶舱门、口头威胁旅客杨某,经多次警告无效,民警将二人制服戴上手铐,强制带离现场。目前,二人已被太原机场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予以刑事拘留。

专家指出,危害民航正常运输秩序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处5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单位或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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