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一伙无人敢惹的带刀上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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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一伙无人敢惹的带刀上访人

——引发的一场人命案

日前,诸多媒体收到辽宁省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居民于素文的来信,信中写到:

2016年5月6日,一伙无人敢惹的持刀上访人,主要以高光臣、田乃更为首,两人聚集50多人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上访。当天,我与丈夫张崇山去开发区办事(以电话记录为证)刚进大门就与上访人相遇,这群穷凶极恶、猖狂的上访人(与张崇山的哥哥有矛盾)看见我丈夫,故迁怒于他。上访帮凶田乃夫拿着喇叭大喊“把越野车包围”,然后人群瞬间包围了车,有人拽着车把手、有人拿着镰刀敲车不让车行驶,高光臣、田乃更大喊:“张三下车,再不下来就把车推翻”,这时田乃更等人上车拉拽我丈夫,将人拽到地下进行殴打,殴打过程中不时听见“打死他、扎死他”等声音,期间田乃夫骑在我丈夫身上殴打,从视频中可以看到田乃更等七、八人不断用脚踢张崇山要害部位,围殴持续一段时间,被害人挣扎着站起来想往人群外面跑,脱离这种群殴。此时,穷凶极恶的田乃夫不知从哪里掏出尖刀,残忍地朝我丈夫捅去。。。。。

视频截图:被围殴而无法脱身的被害人张崇山

事件发生后,开发区公安机关出警,将田乃夫等人带走进行审问,主要领导连续几夜亲自提审田乃夫,我们了解到,群殴杀人事件,除了持刀伤人的凶手以外,田乃更等七、八人现场动手打人都应该被刑事追究,可是直至5月25日,这半个多月的时间,如此严重的有组织有预谋的恶性杀人案件,经开区公安局却只抓捕了田乃夫一个人,让人难以理解。

试问一下:

第一、此杀人案件预谋已久田乃更、高光臣两人曾多次诱骗村民聚集上访,并且他二人明知道杀人犯田乃夫去开发区上访带刀,一把镰刀、一把尖刀,并且每次都带刀(现在已有多人证明此事),难道这不是杀人吗?是什么呀?

视频截图:手持尖刀正在杀人的凶手田乃夫

第二、如果事件发生时没有人群把车围住,那么被害人是不是就可以开车走了?如果田乃更等人没有打蒙被害人(全身多处伤痕有法医鉴定),是不是也可以跑了?如果没有人大喊“打死他、打死他”,受害人是不是就可能就跑了?命案就不会发生,难道这些疯狂的参与者他们都没有罪吗?网友们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大家一定会问在法治社会的今天高光臣、田乃更到底何许人也?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纠集几十人携带凶器上访?对手无寸铁的无辜者进行殴打、刺杀?

视频截图:参与殴打被害人的组织者田乃更

高光臣、田乃更是辽宁省鞍山市二台子村有名的上访专业户,专横跋扈所到之处无人敢拦、无的放矢,省、市相关部门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到处上访告状,抓住了有关领导怕上访的心里,变相敲诈和诈骗了人民币高达几百万元。田乃更是一个以上访为生的人,已诈骗动迁款200多万元。他们之所以如此猖狂,是因为背后有为其撑腰的“黑恶势力保护伞”—辽宁省纪委领导安海棠。高光臣曾在过去二台子村动迁时,伪造房证,诈骗村集体财产上百万元,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高光臣得到了安海棠的“保护”,逃脱了法律的制裁,给全体村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把千山区法院审判委员会的记录弄到手,这么保密的记录却被高光臣公开到网上,从会议记录中我们才知道,当年千山区法院认定高光臣的房子是有房照所以不构成诈骗,但是实际构成是有房照面积和违建房面积之间的关系,使高光臣不但获得了巨额补偿还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这一切的幕后推手都是安海棠所为。

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能看明白的简单问题却被无端的分割成两个事件,试问法律的因果关系何在、试问法律彰显的公平正义何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相关部门能还事实一个真相,还法律一个公平公正!还我丈夫一个公道!给普通百姓以希望!

收到于素文来信后,媒体非常重视,立即派员赴辽宁鞍山调查走访,结果反映,于素文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就此事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副主席,国际证据科学协会理事陈卫东指出,如果当事者反映的情况属实,那么刺杀张崇山,对于田乃夫来说,不是临时起意。田乃夫能带凶器尖刀去管委会,作为有着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他知道尖刀足以致他人死亡,所以对于行凶在杀人田乃夫是有心理准备的,不是一时起意,存在直接的故意。而作为上访闹事的组织者----高光臣、田乃更,他们在田乃夫捅人之前就明确知道田乃夫带了尖刀和镰刀,所以,高光臣、田乃更对于田乃夫持刀杀人也是有心理准备的。从杀人现场的情况来看,六十多号人的围殴,张崇山的劣势地位可想而知,因此说,现场围殴张崇山和拦住张崇山所乘车辆不让他离开现场人,虽然没有直接致张崇山死亡,但是,他们所起到的作用不仅仅是推波助澜,而是客观上为田乃夫刺死张崇山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尸检报告》显示,死者身上除了刀伤外,还有8出伤,按照法律规定,在群殴混乱的情况下,所有参与殴打的人均要共同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常务副秘书长、刑事政策专业委员会主任,国际刑法学协会副秘书长、执行委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犯罪学会理事卢建平教授认为,如果有证据证明高光臣、田乃更明确知道田乃夫带尖刀进入现场,那么高光臣、田乃更对于张崇山被刺身亡存在直接故意。所谓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行为人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视频内容来源于作为5月6日那天上访闹事的召集人、组织者,高光臣、田乃更明知田乃夫带尖刀进入现场,明知尖刀足以致人死亡,而没有制止田乃夫带刀,这是对田乃夫杀人行为的放任;当众人围殴张崇山时,高光臣、田乃更不但没有阻拦,还亲自参与对张崇山的殴打,并高喊打死他!说明伤害张崇山是高光臣、田乃更他们追求和希望的;当围殴演变成刺杀,高光臣、田乃更看到田乃夫拿出尖刀时,高光臣、田乃更又没有阻止,这还是放任,甚至是希望结果发生;最后张崇山被刺中,高光臣、田乃更无动于衷,既不报警,也不施救,其放任张崇山被刺而死的心态极其明显。

针对本案,中国著名刑法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洪道德发表观点,他认为根据当事者的陈述,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张崇山的死亡,高光臣、田乃更与田乃夫应该是涉嫌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一,两个人或两人以上;第二,有共同故意,这里要求有犯罪故意的意思联络;第三,必须有共同行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相互配合。本案中高光臣、田乃更与田乃夫恰恰符合这一规定,首先,他们加到一起是三人以上;其次,田乃夫在动手杀人之前就预示高光臣、田乃更自己带刀了,张崇山被围殴后,高光臣、田乃更高喊打死他!说明田乃夫动刀杀人是在高光臣、田乃更的支配、指使下进行的,他们之间有共同故意,有意思联络;另外,共同行为,更不用说,先是围殴张崇山,使其身体受伤,再支配、指使田乃夫持刀杀人,完全是在共同故意支配下相互配合。

我国著名时事评论员罗竖一强调,上访原本是向政府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田乃夫从一个访民演变成一个行凶的暴徒,这中间与高光臣、田乃更的指挥、蛊惑、怂恿密不可分,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那么高光臣他们为何敢于肆无忌惮的长期诬告陷害村领导,诈骗村集体财产还不受追究,花钱雇人不间断地去政府机关闹事,最后导致5-6杀人惨案的发生,就是幕后有安海棠的长期保护有关。作为省纪委干部,安海棠的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有关部门应该对其立案调查,也号召广大关注安海棠,看看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媒体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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