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当被告”案件一年上升450.4%
记者29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年来,以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共计1866件,同比上升450.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娄宇红表示,从2015年5月1日到2016年4月20日,北京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6281件,同比上升99%。各层级行政机关涉诉案件也实现了普涨,其中层级较高的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北京市政府涉诉案件涨幅尤为突出。
同期,以北京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526件,同比上升525%;以北京市区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1850件,同比上升168.1%。
从案件涉及的领域来看,全市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相对集中于涉民生领域。其中,有近五成的一审行政案件相对集中于公安、城建、工商、税务、教育、食品药品监督、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健康安全等息息相关的领域。从行政案件类型来看,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占比最大,约占全部一审行政案件的20%。
值得注意的是,全市法院在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总体败诉率为10.7%,在法院作出判决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达29%。
娄宇红表示,行政案件收案数的大幅上升,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新行政诉讼法加大保护诉权力度的规定,特别是立案登记制实现了落地生根,有效化解了困扰行政审判多年的人民群众“起诉难”的问题,行政诉讼救济渠道更加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