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11次高官会在新加坡举行
2016年4月27日,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新加坡举行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11次高官会,《宣言》11个签署国的外交部高官出席。会议由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和新加坡外交部常秘池伟强共同主持。各方就进一步全面有效落实《宣言》和加强海上务实合作举行磋商,并就进一步推进“南海行为准则”交换意见。
各方一致认为《宣言》是中国与东盟国家妥善处理南海问题的共同基础,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之际,有必要继续全面有效落实《宣言》,深化海上务实合作,发挥《宣言》在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增进各方互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为此,中方倡议各国外长在今年7月举行的中国—东盟外长会上发表关于全面有效落实《宣言》的联合声明,各方同意就此保持密切沟通。同时,各方还讨论并通过了2016-2017年落实《宣言》工作计划,表达了尽早建立航行安全与搜救、海洋科研与环保、打击海上跨国犯罪三个技术合作委员会的共同意愿。
关于“准则”磋商,各方同意继续丰富完善“重要和复杂问题”清单以及“‘准则’框架草案要素”清单,并决定尽快成立名人专家小组。各方决定将继续落实“早期收获”相关成果,包括建立“中国和东盟国家应对海上紧急事态外交高官热线平台”、“中国和东盟国家海上搜救热线平台”等合作项目。各方还探讨了“海上风险管控预防性措施”,一致同意就在南海地区适用《海上意外相遇规则》等问题保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