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问题引关注 专家:加快立法进程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进行分组审议。审议中,多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认为,土壤污染与水、空气污染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鉴于我国当前土地污染状况触目惊心,在实施“三大战役”中,要更加重视土地污染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我国虽然在水、空气污染预防与治理方面相关法律制度及标准制定较为完善,但在土壤污染防治这方面要薄弱一些。因此,委员们建议尽快完成对全国土壤污染的调查,摸清底子,同时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进程。
尽快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报告中提到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可能实际状况还要严重。国家土地污染主要是重金属污染,这种污染有的不是害一代人,可能要害几代人,而且土壤污染的降解难度极其大,代价极其昂贵。必须深刻认识土地污染的危害性、严重性和治理难度之艰巨。”吕祖善委员强调,在实施“三大战役”中要更加重视土地污染的问题。他建议,当前必须加大力度制定统一的、明确的土地污染的普查标准和普查范围。“现在土地污染不光是耕地,城市建设用地污染也有。我认为,当前重点是要搞普查,要定时间表,究竟多少年能把土地普查了,不光是普查耕地,还包括原有城市的边缘地区耕地,原来是工业园区改为住宅区的,这些也要检查。这项工作目前不够强化、不够明确、不够具体。只有在普查以后再来研究治理的方案,所以第一步还是要把底摸清楚。”
杜黎明委员认为,虽然报告对土地污染防治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但是仍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首先,关于统计的标准和口径是否准确。报告中提到“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用点位测量值代表全国土壤总的污染程度是否科学?能不能全面反映当前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情况?仍然需要研究。其次,关于防治土壤污染的力度仍有待加强。土壤防治还没有达到全面开展大规模的防治,这方面工作显得十分紧迫突出。
罗清泉委员认为,报告中虽然列出了一组土地状况的数据,但这组数据是前几年土地污染调查的结果,还不是很准确。问题在于我们调查点位设置的密度不够。这样的调查是不能准确地反映土壤污染状况的,建议加快实施报告中提出的“启动土壤详查”。
李世明委员也建议抓紧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把现状搞清,为治理和修复打下基础。
应进一步加大土地治理财政保障
“报告指出,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7亿元,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6亿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1.5亿元,土地污染防治的专项经费仅为大气污染防治经费的35%和水污染防治经费的30%。而实际上土地污染远大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治理难度。”杜黎明委员认为,防治土壤污染的经费有待增加,建议加大财政保障的力度。
“对土壤污染要做到心中有数,如果心中没有数,就谈不上土壤污染治理。”严以新委员说,土壤污染修复之难,难在没底、没标、没钱。没底是由于土壤的数据缺失,2005年到2013年实施的调查是630万平方公里,采量点是比较粗的,起码大于1平方公里采一个样,现在正在细化。修复资金也非常缺乏,我们投入的资金最高要达到6万亿元,在整个“十二五”期间,由于土壤修复的中央财政资金是300亿元,和6万亿元相比差得太远,在土壤修复上需要国家的投入,在政策层面上也要注意采取一些合作的模式,如PPP的模式。从国家长远战略的考虑应更加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到我国的环境治理中。
加快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危及粮食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特别是土壤重金属污染危害是相当大的,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土壤污染的预防和治理。”王明雯委员说,“在2013年人代会期间,我提交了两个建议,一个是‘关于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建议’,一个是‘关于土壤污染的预防与治理的建议’。在2013年4月我曾经参加过环保部召开的土壤环境保护立法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当时就说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草案已经出来。但是几年过去了,这方面的立法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建议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进程。”
“土壤重金属污染要经过一两百年的时间才能恢复,治理周期非常长。目前的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有很多关于土壤污染的规定,但都是零星的规定,没有具体的单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刘蕾说,土壤和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废弃物污染不同,后三种污染比较直观,土壤污染必须通过对土壤的分析、化验和农作物的检测才能发现,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有很大的危害,像农作物减产,还有农产品品质的下降,特别是对地下水、地表水的污染都很严重,影响环境质量,危害人体健康。报告中提出要加快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议把这个尽快列入日程。
本报北京4月26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