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根下任性的法官,医疗损害案件5年才下达一审判决
中国商讯网白血病患者2011年起诉中国人民解放军307医院(以下简称307医院)医疗损害一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严重超审理期限5年来一直不开庭审理,判决编号(2012)丰民初字第10453号。2016年在307医院没有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据在法庭上质证,法院就判决307医院无过错。
不明理由有:
1、国家制定的标准落后于307医院的治疗方案。
2、307医院的病历资料属于国家机密法庭上不能质证。
3、北京市司法局调查认定鉴定机构没有聘请相关专家会诊,鉴定书里明确写着“请相关专家会诊”法官认为北京市鉴定机构可以做虚假鉴定。
4、307医院在2010年依比威生产厂家主动召回治疗白血病最为关键的药品甲氨蝶呤时,307医院没有及时补充其他生产厂家生产的甲氨蝶呤,法官认为没有卫生部,国家药品管理局,总后卫生部的要求,307医院可以不管白血病患者的治疗效果,不需要及时补充其他生产厂家的甲氨蝶呤药品。
5、法官在开庭中只允许307医院口头上说307医院治疗方案优越国家标准,不允许307医院提供优越性的证据,因为优越性的证据是国家机密。
6、法庭上法官认为自己没有权利审核307医院的执业许可证,要求患者向军委上访。
7、开庭中法官以患者不会说普通话,听不清患者说话,就不让患者说话。以下为判决法官
皇城根下的法官如此任性,中国依法治国路还有多长,王岐山的反腐什么时间可以走进法院系统,什么时候走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中。请求快带审批此案。还老百性公道! (责任编辑: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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