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被查还袭警 法院判罚不容情
“听说这人平时挺老实本分的,怎么会做出酒驾袭警这种事呢?”不单是负责调查的民警觉得难以置信,站在被告席上的翁某本人更是流露出了深深的悔意。但是木已成舟,承办法官敲落的法槌宣告他将为自己酒后一时糊涂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酒驾加袭警,鉴于翁某犯罪行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那是2015年10月13日晚七点多钟,翁某几碗酒下肚,开上自己的轻便二轮摩托车从家中出发,到衢江区廿里初中接儿子。翁某行驶途中,看见前方有交警正在查酒驾,惊慌之下赶紧掉转车头向回逃窜。
“有辆二轮摩托车朝你们那边去了,注意拦下。”魏警官经验丰富,远远瞥见翁某突然转向就知道他是想要逃脱酒精测试,立刻拿起对讲机通知暗卡处的两名协警。两人接到消息,在廿里初中路口成功将慌不择路的翁某拦了下来。经过快速检测棒检测,显示翁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两人将他带到交警执勤点让魏警官做进一步检测。翁某眼见难以逃脱,干脆借着酒劲撒起泼来,拒不配合吹气检测,浪费了不少时间才测试成功,结果为58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标准。按照制度,魏警官将酒精测试结果告知翁某并让他签字确认,但不思悔改的翁某仍然拒绝签字,交警于是依法以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对他执行带离。过程中,翁某几次企图逃跑,都被两名负责控制的警官拦下,翁某转身拽两人衣领并用力推搡,魏警官见状,只得实施警告:“现在依法对你进行控制,你再反抗,我们将依法使用警械。”但是翁某此刻酒精上了头,哪里还听得进去,在被警告后仍对几名警官甩手、脚踢、嘴咬,企图强行挣脱控制。
对待如此胡搅蛮缠的嫌疑人,廿里交警中队长王警官指让执法人员将翁某送上警车带离,翁某被送上警车后,还大声出言威胁执法人员,并继续试图冲出车门逃窜,王警官用手拦住车门防止他逃跑,却不料被翁某咬伤了右手手背外侧。他不顾鲜血淋漓的伤口,继续配合同事们将翁某控制在车内,最终将其带离现场。事后经法医鉴定,王某、徐某两位警官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轻微伤,另两位警官也有不同程度的擦伤。
衢江法院审理后认为,翁某不但涉嫌酒后驾驶,还在明知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情况下,仍以嘴咬、脚踢等暴力方法袭击,并致两名执法人员轻微伤的后果,其行为明显触犯刑法,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翁某在庭审中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法院综合案情对其作出了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