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高三女生被同班三名男生下春药
近日,“高三女生被下春药”事件引爆网络。事件一出,各家媒体纷纷跟进报道,“高三女生被下药”话题顺势登上微博热搜榜第一位引发网友热议。大部分网友对事件中受害女生表示了极大的同情并对事情的处理结果表示了强烈不满,一时间这场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追究的持久讨论又再度走入了公众的视线。
而三位主谋男生却继续威胁要用砒霜下毒。
3月5日上午八点多,安徽省黄山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一位高三女生发表长微博称因自己是Les而被班上三位男同学下春药,所幸药效并未发作,没有造成无可挽回的严重后果。随后女生父母要报警,
三位男生其中一位已经在参加南航招飞的复试,周日南航官方迅速公布消息,参加复试的这位男学生因身体素质不合格而被淘汰。
同天,黄山警方就事件调查发表声明表示,出于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的考虑,不会将调查过程和事件细节通过网络予以公布;同时,双方已经协商一致,涉事同学已向当事人道歉并取得谅解,学校将根据校规对涉事学生做进一步严肃处理。
事件一出,各家媒体纷纷跟进报道,”高三女生被下药“话题顺势登上微博热搜榜第一位引发网友热议。大部分网友对事件中受害女生表示了极大的同情并对事情的处理结果表示了强烈不满,一时间这场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追究的持久讨论又再度走入了公众的视线。
法治与家教:谁来管教“熊孩子”?
在中国,学校暴力被当成恶作剧,熊孩子闹事被当成年龄小的理所当然。
而中国留学生在美暴力群殴同伴的事件引起全社会关注,受害人整个折磨过程长达5小时,遍体鳞伤,脸部淤青肿胀,双脚无法站稳。最终,美检方做出判决,两名主犯被判终身监禁,两人累计保释金高达600万美金,超3600万人民币。媒体称是美国历史上留学生犯案保释金最高记录。
当地媒体称,这宗案件性质之恶劣,手段之残忍,涉案人数之多,所犯罪行性质之严重,在美国刑事案件中实属罕见。“这些孩子粗暴残忍,既无法治观念,也毫无人性关怀。”更丢人的是,有被告的父母来美后贿赂受害人和证人,想私下金钱摆平,也立即被逮捕关押。据说,两名被告第一次出庭时完全懵掉了,原以为学生打架顶多是被校方教训一顿,连开除学籍都谈不上。没想到在美国很有可能要把牢底坐穿。
加州执法部门对此的高度重视,不仅地方检察院主动控诉,而且当地法院也极度重视,并没有因为他们是学生就给予同情分,而是完全按照法律程序办事,践行了法律在任何人面前一律平等。
但是这事如果在国内,就如其中一名被告所言:顶多教育一顿,很可能不了了之。在中国这类事情太多了,多得恐怕记都记不住。中国的教育不把青少年之间的欺凌现象当回事,还不习惯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而总是企图用调解的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青少年犯罪的处罚措施太少,处罚太轻,在道德教育和行政处罚方式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才导致法律对青少年的警示作用大打折扣。
全国政协委员巩汉林表示,目前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主要是因为我们在法律方面的缺失,没有针对校园暴力事件的具体措施,并且,我们的社会有暴力文化的氛围,动辄拳脚相加,有的甚至以暴力为荣。
现在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不是被异化成了“未成年人纵容法”了。该下药事件中的三个男孩,其中一个男生已经成年了,被警察带走,结果回来就只有处分。剩下两个满16周岁男孩也只是警告处分。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校园暴力猖獗,各州通过修法对参与校园暴力的青少年加强了刑事惩罚,特别是为打击群体犯罪,所有参与者都要‘连坐’判罪。即使涉及校园暴力案件的青少年未满十八岁,如果后果严重并且有前科,也可以当作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按成人犯罪定案、量刑,从而有效遏制了校园暴力。
建议参考这一做法,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等相关法律,对校园安全的内容予以明确具体化,把遏制校园暴力纳入校园安全范畴;对校园侵害情节恶劣者依法判处严刑,对于轻微的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也要做出更细化的规定,便于各地司法机关在惩治该类行为时有统一标准;适当提前刑事责任年龄。
该案件处理结果出来之后,被害者同班同学的三观也震惊了网友,原谅我用是非不分、三观不正来形容这帮孩子们。
据网络截图爆料,班级内有同学认为:“这个女人,毁了好不容易来的名声。”“想找人打她……”“发挥骗人的天赋,让大家相信是那个渣学姐的错”还有同学吐槽被害人不懂得做人并心疼那三个犯错误的学长,给网友们起了个外号叫“观团婊”,并有人扬言施暴者“傻”,不如毕业之后在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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