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非遗”成绝响 政协委员检视保护传承全环节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 马海燕)辽宁双辽一位太平天鼓老艺人91岁了,家住泥土房,午饭就是一碗大米饭和老酸菜;问他入选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一年能给多少补助,答曰200元(人民币,下同)。问怎么不把手艺传给孩子呢,答曰没钱没出路,孩子都不愿意学。
这是全国政协委员王小燕日前给中新社记者讲的一个真实故事。类似的故事,每个提出“非遗”提案的委员都在调研中碰到过。“非遗”成绝响,成为他们的最大忧虑。
自2001年昆曲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人逐渐知道了一个名词“非遗”。随着中国入选世界“非遗”项目越来越多,人们渐渐知道,除了昆曲、京剧,那些小众的东西也应该受到保护。
于是,从中央到地方都成立了各种“非遗”保护组织,2005年《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出台,2011年中国颁布《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2006年到2014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35.14亿元用于“非遗”保护。
每年两会,都有许多委员为“非遗”保护呐喊。呐喊的原因是投入不够,保护力度不够,抢救性保存的速度赶不上“非遗”项目消失的速度。
李延声委员几乎每年都要提关于“非遗”的提案,去年呼吁给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增加补助。让他高兴的是,这一呼吁有了效果,据说最近补助标准就要从每人每年1万元增至2万元。
今年他的提案还是关于“非遗”传承人的抢救性保护:对已经高龄、传承困难的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影像记录和资料整理。据他调查,1986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中,有200多人已经去世,还有不少人也年老体弱,面临传承断代甚至人亡艺绝的问题。
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刘兰芳委员表示,国家“非遗”项目传承人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国家“非遗”项目传承人生活困难,造成大量“非遗”传承人才流失。这位72岁的老艺术家呼吁国家关心和重视“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进一步提高“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
作为一名“非遗”传承人,高培芬委员的古琴项目已经入选世界“非遗”,应该说待遇好很多。但高培芬也发现,目前“非遗”热在执行保护的过程中,出现重申报、轻保护,重经费、轻传承的问题;国家每年投入的各项”非遗”项目保护经费,没有真正落实到该项目的传承保护上。
为此,高培芬建议,成立监察机构,对“非遗”工作相关部门实施常态化监督,尤其是对“非遗”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实现经费使用透明化。
王小燕认为,要解决后继乏人的根本问题,还要设立“非遗”项目传承项目专业科目,列入全国招生计划,并提高传承人的社会地位。
王小燕说,传统的带徒授艺的传习方式之所以不被社会所认可,是因为在“职称至上”的职场空间里,家族祖传式、拜师学艺式、口授相传式等得来的学艺成果,上不了讲台,没有文凭,找不到工作,评不上职称。
她建议凡是具备国家、省级“非遗”传承人资格证书的,应按照高校师资等级加以认定,享受高校师资同等待遇。
目前,中国只有1372个国家级“非遗”项目。
“那些没有入选国家级的传承人呢?他们大多年事已高,处境更为艰难。也许是暂时还没有入选,但等到入选的时候也许他们就不在了。”王小燕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