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教育好声音:将参加家长会纳入《义务教育法》
对于家长而言,开家长会或许成了一门“必修课”,但有时因忙于工作无法参加,也是一些家长的无奈之举。全国人大代表刘希娅就提出了这样的建议,将参加家长会纳入《义务教育法》,用人单位须依法批假。相信这样的好建议让不少家长拍手叫好。今天,还有哪些关于教育的“两会好声音”,跟着小编一起逛两会吧!支持“好声音”!
将参加家长会纳入《义务教育法》
社会普遍认为家长到学校参加家长会属于个人私事,与工作冲突时,用人单位往往拒绝家长的请假。应在《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家长到学校参加家长会视为正常上班,规定家长有参加家长会的义务,提高家长对家长会的重视程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须依法批假,并不进行任何经济上的考核。
——全国人大代表刘希娅
应用型大学要跳出“仿名校”怪圈
我们应结合国务院出台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和各地的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加快把一批综合条件与基础进入不了一流大学、学科的学校从“盲目追求高、大、全,信奉追逐型同专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困局中解脱出来。
——全国人大代表严诚忠
农村留守儿童安全教育缺失 “补课”刻不容缓
目前农村大量外出务工人员将养育孩子的责任甩给祖辈,而祖辈们往往安全意识淡薄,又将留守儿童教育和安全监护责任推给学校,造成安全教育缺失。希望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明晰儿童安全工作的权责,用法制化推动地方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根据实际开展学校安全的标准化建设,加强儿童安全课程开发、开展更多参与式、体验式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使得留守儿童儿童具备一定的基本生存能力,能够自主识险避险、自护自救。
——全国政协委员潘刚
科研经费配置应体现劳动价值
目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问题仍然存在。建议依据科研工作特点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制度,按照项目类别分类研究制定经费预算参考标准。同时,还要改革当前高校科研经费的配置机制,让科研劳动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应在科研经费预算中单列研究人员劳务费,取消不允许项目组中有工资收入成员列支劳务报酬的限制。此外,还要进一步提高科研经费中人员经费所占的比例,给项目负责人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
——全国政协委员王长华
“双创”教育不是就业创业培训
在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的背景下,我们不少高校管理者和教师对创业创新教育存在认识误区,误以为创业创新教育就是就业指导和创业培训。在今后的“双创”人才培养上,高校亟须克服就业导向的成才思维惯性,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对内,突破学科、部门划分形成的体制限制,建立跨学科或跨部门的协同研究和创新平台;对外,借助协同创新,聚集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社会各方力量,打破体制壁垒,主动与政府、企业跨界合作、资源共享、多元融合,积极参与地方产业升级、企业关键技术攻关等多方面工作,发挥“智库”作用,让协同创新真正成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动力引擎”。
——全国政协常委葛剑平
政府可以“兜底”留守儿童学前教育
自从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意见,政府部门和学校都开始了行动,已经逐步建立了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机制。但是针对0-5岁留守儿童的保护仍是一个空白点,政府只要下决心兜这个底,购买一些服务帮助农村的留守儿童,是可以做到的。
——全国政协委员翟美卿
异地教育难 流动编制“补短板”
在现有公办学校编制约束政策不变的前提下,支持流入地区政府和教育部门根据办学需要,招聘高质量的基础教育师资作为‘流动编制’教师,与公办教师享受同工同酬和福利保障。当公办学校教师缺编时,优先安排‘流动编制’教师进编;当教师数量过剩时, 这部分教师则进入‘地方师资储备库’,接受不同类型学校和不同岗位的调配统筹,满足师资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宋永忠
建立国家教育大数据
国家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已经取得很大进展,硬件基础已经具备。而要真正让它们发挥作用,提升教育教学的效率和效果,必须要有大数据作为分析的依据和支撑。要建立大数据的标准,使得各省、各校、各个学生之间数据可以交换,可以汇聚;各个老师的优质课程,可以进行传播。让每天都在产生的教育数据得以储存,用作对未来的分析。此外还要将大数据向全行业开放以及建立监控管理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峰
校服采购应发挥家委会作用
长期以来,校服产业因透明度低、评议监管机制不完善等,成为公众眼中的“灰色地带”。为此,教育部、工商总局等四部委于2015年6月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但是,“校服新政”实施以来,各地在执行该意见的力度以及方法上各不相同,部分地区仍在观望。尤其是在谁来采购、什么价格采购等问题上犹豫不决,这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该意见的执行和落地。学校应该充分尊重家长委员会的意见,让家长和学生代表参与到校服的采购中来。发动家长的社会资源,共同去议价,最终选择一套学生满意、家长放心、学校添彩的校服。
——全国人大代表蒙兰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