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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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预算草案的报告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如下:

 一、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创新完善财政宏观调控,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推进财税法治建设。增强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的预算法治意识,将预算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全面树立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硬化预算约束。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快支出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工作节奏,完善预算监管体系,扩大纳入全国人大审查预决算的部门范围,首次公开分地区、分项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开展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增强地方财政透明度。

提高积极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实施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加强预调微调,促进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一是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二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三是强化财政资金政策的导向作用。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出一批新的改革举措,完善落实机制,推动改革落地生根。一是加快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二是深入推进税制改革。三是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中央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比2014年下降11.7%。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制度,加强会议定点管理,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加快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相关问题和责任人,公开曝光违反财经纪律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加大财政监督和督促落实力度,推动稳增长财税政策取得实效。

(二)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216.65亿元,比2014年同口径(下同)增长5.8%。加上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8055.12亿元,收入总量为160271.77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767.78亿元,增长13.2%。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3.99亿元,支出总量为176471.77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162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233.99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7%。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收入总量为70233.99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730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5549亿元,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5181亿元),完成预算的99.1%,增长8.6%。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3.99亿元,支出总量为81433.99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11200亿元,与预算持平。2015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106599.59亿元,控制在年度预算限额111908.35亿元以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156.37亿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82982.66亿元,增长4.8%,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55181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163.66亿元。再加上地方财政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7055.12亿元,收入总量为145218.78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218.78亿元,增长13.2%(剔除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后增长7.9%)。收支总量相抵,地方财政赤字50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国内增值税20996.82亿元,为预算的97.7%,主要是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持续下降导致减收较多。国内消费税10542.16亿元,为预算的94.1%,主要是提高卷烟、成品油消费税的实际收入低于预期。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合计15071.51亿元,为预算的82.4%,主要是进口大宗商品价格下行、进口额大幅下降。企业所得税17639.23亿元,为预算的102.9%。个人所得税5170.89亿元,为预算的106.2%。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12867.02亿元,为预算的105%。非税收入6996.91亿元,为预算的163.9%,主要是部分金融机构及中央企业上缴利润增加。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1357.05亿元,增长8.3%;外交支出478.34亿元,增长32.8%;国防支出8868.5亿元,增长10.1%;公共安全支出1584.16亿元,增长7.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6.19亿元,增长0.5%;债务付息支出2866.9亿元,增长11.3%。

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5181亿元,完成预算的98.7%,增长6.7%。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42330.14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42363.85亿元。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4112.02亿元,为预算的94.2%,增长5.2%。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4356.42亿元,完成预算的85.7%,增长7.5%。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8218.12亿元,下降17.7%。地方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39339.3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60.16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78.57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4660.34亿元,为预算的103.6%。其中,保险费收入32518.4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0198.15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356.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当年收支结余5303.6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7002.33亿元。

(三)2015年主要支出政策落实情况。

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支持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政策,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改革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健全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体系。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成大部分科技计划优化整合工作,集中资源支持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任务。加大对公共科技活动特别是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支持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保障科研院所开展自主选题研究,改善科研条件。启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

支持做好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继续提高,月人均达到227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大对低保对象、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救助工作的支持力度。继续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个人缴费标准相应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在全国所有县(市)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范围。在部分地区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相关试点。支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增加投入,突出重点,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效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在38个重点区域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以流域为单元,实施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继续推进重点防护林保护等生态工程。在近2万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支持。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建立全方位支持政策体系,全年新能源汽车生产量、销售量分别增长约4倍和3倍。深入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

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实行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并举,开展运用PPP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试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开工601万套、农村危房改造432万户。

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推动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促进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发展。加强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二、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2016年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撑基础和条件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同时,“三期叠加”影响凸显,结构性矛盾导致全要素生产率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2016年财政形势更加严峻,平衡收支面临极大压力。

根据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201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大力度,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支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发展新动力;坚持依法理财,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结构,提高绩效;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压缩其他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2016年财政政策。

2016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大力度。主要体现在:一是进一步减税降费。二是扩大财政赤字规模。三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四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

主要支出政策如下:

教育方面。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重大项目,继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科技方面。完成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优化整合,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的机制。大力支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加快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启动银行贷款风险补偿。推动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完善稳定支持机制,促进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实施科研项目后补助管理机制。

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2016年中央财政按城市、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5%、8%对地方补助。

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城乡基层就业创业政策,研究规范公益性岗位政策,推动农民工平等获得公共就业服务。

医药卫生方面。建立健全合理分担、可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150元,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并加大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45元。

脱贫攻坚方面。2016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增加201亿元,增长43.4%。进一步推广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大力推动易地扶贫搬迁,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农业方面。调整现有农业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持力度。

支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口粮安全。

支持粮食等流通体制改革。

生态环保方面。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修复试点。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天然林保护全覆盖政策,适当提高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加强湿地保护,扩大退耕还湿范围。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能源清洁化利用,集中用煤、加强脱污、严控散煤。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机制,及早实现平价上网。扩大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范围。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中央与地方各负其责的环境监测体系。

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继续开展运用PPP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试点,落实棚户区改造税费优惠政策和贷款贴息政策,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全年计划棚户区改造开工600万套,农村危房改造314万户。

文化体育方面。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支持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创作,推动文化交流与传播。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扶持体系。推进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支持中国足球改革发展。做好2016年里约热内卢奥运会备战和参赛经费保障。

国防和军队建设方面。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履行使命任务能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化解过剩产能及人员安置方面。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推动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省级政府对本地区化解过剩产能负总责。

(二)2016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570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同口径增长2.2%。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从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15亿元,合计收入总量为71885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885亿元,增长6.3%(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725亿元,同口径增长6.7%)。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14000亿元,比2015年增加280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125908.35亿元。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56.37亿元。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中央本级支出、对地方税收返还、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中央预备费反映。

中央本级支出27355亿元,增长7%。其中:科学技术支出2706.43亿元,增长9.1%;外交支出519.71亿元,增长8.6%;国防支出9543.54亿元,增长7.6%;公共安全支出1668.15亿元,增长5.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1.38亿元,增长13.7%;债务付息支出3299.29亿元,增长15.1%。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按零增长安排。

对地方税收返还5088.57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32017.82亿元,增长12.2%。

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20923.61亿元,下降3.2%。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86630亿元,增长3.6%,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58030亿元、地方财政调入资金400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为145060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860亿元,剔除上年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后同口径增长6.3%。地方财政赤字7800亿元,比2015年增加2800亿元,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弥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107072.4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200亿元,增长3%。加上调入资金1715亿元,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58915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715亿元,剔除地方上年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后同口径增长6.7%。赤字21800亿元,比2015年增加5600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4271.65亿元,增长5%。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48.17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4519.82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4519.82亿元,增长5.5%。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405.23亿元,增长12.8%;对地方转移支付1114.59亿元,下降11.9%。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2902.09亿元,下降12.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8248.6亿元,下降13.2%。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114.5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000亿元(比上年增加3000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相关收入为38016.68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38016.6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32024.08亿元,下降2.6%。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限额64801.9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37173.74亿元,下降10.7%,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48.17亿元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000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相关收入总量为41421.91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41421.91亿元,下降1.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进一步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一是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由2015年的16%提高到19%。二是将中国铁路总公司等68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三是优先安排资金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过剩产能及人员安置。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00亿元,下降13.2%。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97.23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1797.23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51.23亿元,增长37.3%。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894.7亿元,下降5.5%。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360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54.7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67.82亿元,增长29.2%。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94.7亿元,下降10.4%,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97.23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2691.93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59.05亿元,增长23.3%。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144.19亿元,增长5.6%。其中,保险费收入34376.5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0848.04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3546.53亿元,增长10.6%。本年收支结余3597.6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0600亿元。

 三、切实做好2016年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

(一)贯彻实施好预算法。

(二)加快财政体制和税制改革。

(三)提高预算执行效能。

(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

(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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