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6州市试点旅游警察 治理旅游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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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6州市试点旅游警察 治理旅游乱象

中新社昆明3月2日电 (王艳龙)面对频发的旅游乱象问题,云南旅游热点州市陆续成立旅游警察,试点以警治乱,云南将是中国首个全面设立旅游警察的省份。此间业界人士2日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表示,这标志着云南旅游治理进入警察时代,将有助于其法制化进程。

3月1日,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同时挂牌成立。新成立的旅游警察专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的执法勤务。部分地区还配备英文较好的旅游警察,兼职为海外游客服务。

“设立旅游警察,可以看出,行政主管部门确实在加大力度想把市场秩序整顿清楚。”云南美途海外旅行社总经理汪涛说,云南在1999年世博会后旅游极速发展,当时就提出了设立旅游警察的构想。设立旅游警察有利于打击旅游领域犯罪,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云南是中国发展旅游最早的省份之一,声名享誉海内外。但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转型,该省遭遇了零负团费困扰。自2013年10月,香格里拉曝出导游威胁游客“刀架脖子”收少数民族家访费起至今,导游与游客纷争事件频发、且屡禁不止。

在此之下,2015年10月,云南省提出加快组建云南旅游警察总队。随后,该省试点在昆明市、西双版纳州、丽江市、大理州、迪庆州5个州市公安局设立旅游警察支队,在腾冲市、瑞丽市2个县级市公安局设立旅游警察大队,探索解决旅游执法短板问题。

西双版纳州副州长王方荣表示,旅游警察要积极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破解旅游行业治安管理服务中的难题,补齐旅游行业中违法犯罪打击整治短板。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文杰律师认为,设置旅游警察预示着云南旅游治理进入警察时代,也足以看出云南省作为旅游大省对整治旅游业乱象的重视及决心。它将有利于改善并提升云南整体旅游形象,推进旅游警察制度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的试点及建立。

他表示,旅游业涉及的方面较多,行政监管多与民事纠纷混杂,且流动性较大,具有一定监管难度。设置专门的旅游警察,能够确保处理旅游类事务时具备更强的专业性,遇事反应更加迅速精准,及时发现问题、查处问题,从而加大对游客、提供旅游服务者等多方的保障力度。

目前,除迪庆州外,丽江、大理、腾冲、瑞丽等6个州市先后成立了旅游警察。最早成立的丽江旅游警察支队已出动警力200余人次,查处、侦办治安案件22起,处理违法人员22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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