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低保、五保户用电优惠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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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悟低保、五保户用电优惠政策“落地”

本报讯 (特约记者田祯福 通讯员罗斌) “颜师傅,根据国家的政策,你这样的农村五保户每年统一按月10千瓦时的电量进行优惠,请你在用电优惠申请单上签字吧!”2月22日,大悟县供电公司联合大悟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来到大悟县新城镇红畈村4组的颜善和家中,指导颜善和填写了《大悟县低保、五保户用电优惠申请单》。像颜善和一样,该县31355家低保、五保户全年共领取198.7万元的2015年度退返电费金额,此举标志着该县低保、五保户用电优惠政策“落地”。

当前,大悟县17个乡(镇)有城镇低保、农村五保户31355家。其中,17个乡(镇)的22个居委会有城镇低保户3810家、8255人,17个乡(镇)的农村有低保户20899家、34584人,17个乡(镇)的农村有农村五保户6646家、6646人。

为了确保全县低保、五保户每月享受10千瓦时免费电量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突出差别化、便捷化、优质化服务,该公司硬化举措,积极使低保、五保户用电优惠政策“落地”。

根据省电力公司相关规定,该公司通过张贴公告、13个营业窗口发放宣传单及电视台公告等形式,定期向低保、五保户告知用电优惠政策,同时,在相关营业厅设立绿色通道服务窗口,对适用于绿色通道群体的客户按特事特办的原则进行办理。有关客户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五保户证明,就能享受到每户每月10千瓦时免费电量的电价优惠政策。电价补贴实行先收后返的原则,即先按正常标准收取电费,再将退返电费金额汇到当地民政部门指定的账户,最终由当地民政部门每年与全县的低保、五保户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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