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中新网北京2月23日电(记者 张希敏)中国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23日在北京表示,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民政部当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精神。
据介绍,截至2015年底,中国共有城乡特困人员591.4万人,其中,农村五保对象517.5万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0.6%,城市“三无”人员73.9万人,占全国非农业人口的0.16%。
刘喜堂在会上说,《意见》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五大原则之一,同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专门列了一章谈社会力量的参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了“8+1”的制度安排,“1”讲的就是社会力量参与,如何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中体现社会力量的参与,《意见》中提出了几项具体的措施。
第一个方面,对于分散供养的“三无”人员,要求街道和乡镇可以委托亲友和村居委会还有一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日常的照料服务,包括日常的生活照料、住院陪护、日常看护等服务。
第二个方面,鼓励运用PPP的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来推进救助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比如说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的方式。
第三个方面,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的方式来鼓励社会力量的参与。
第四个方面,要求落实像财政补贴、税费优惠,还有费用减免这样的一些方式,来鼓励社会力量承办的,比如社会组织、公益组织,还有民间办的老年服务机构,来承担供养服务,同时提供更为专业化、更为个性化的一些服务。通过这些层面来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社会救助工作中来,共同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