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合扶贫对象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提高
2月19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近期,襄阳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扶贫办、市民政局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了医疗保障资金筹集机制,以确保全市农村贫困人口2018年实现就医便利,解决和减少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医疗保障资金筹集机制具体为:扶贫对象新农合基金按照现有筹资途径,由个人及各级财政补助筹集;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按一定比例和额度从新农合基金划拨,个人不再另行缴费;医疗救助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疾病应急救助所需资金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赠,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
另外,我市将逐步提高扶贫对象新农合门诊大病、住院医疗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水平,保障参合扶贫对象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较2015年提高20%,降低医疗保障扶贫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对象和孤儿参合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并实施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
在保障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医疗保障资金在分配、拨付、使用环节有关制度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有力推进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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