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无罪释放 父母:终有了好结果 等他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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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满无罪释放 父母:终有了好结果 等他回家过年

  陈满的父亲通过电话得知陈满被无罪释放

2月1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上午10时30分,陈满的父母陈元成夫妇接到陈满被无罪释放的消息后,心里很高兴,“24年的期望终于有了好结果,等着他回来过年。”

24年前,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杀人放火罪一审判处绵竹籍男子陈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4年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复查以原审判决、裁定认定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之后发布消息,指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2015年12月29日下午,陈满案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法院开庭再审,陈满穿常服出庭。

案件回放:追梦者因凶案入狱

1988年3月,25岁的绵竹人陈满去了海南闯荡,希望在这里成就自己的创业梦想。四年后,却因为一桩凶案改变了他的命运。

1992年12月25日晚上,海南省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杀人纵火案。警方赶到现场,发现死者身受多处钝器伤害、颈动脉被割断,由于煤气罐被点燃,死者遗体严重烧焦。但在尸体的口袋里,警方发现了陈满的工作证,初步以为是陈满遇害。

不过,经过陈满的老乡王涛(化名)的辨认,发现死者不是陈满,而是46岁的物业管理人员钟作宽。据了解,钟作宽是当时四川省广元市轻化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留守海口经管109号房屋,陈满曾是这里的租客。

案发后的第三天,当地警方在陈满的工作地点将其带走。1993年9月25日,陈满被正式逮捕。

1994年3月23日,陈满杀人放火案在海口一审开庭。1994年11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陈满在上坡下村109号租住期间,因未交房租等,与钟作宽发生矛盾,钟作宽声称要向公安机关告发陈满私刻公章帮他人办工商执照之事,并于同年12月17日要陈满搬出上坡下村109号房。陈满怀恨在心,遂起杀害钟作宽的歹念。同年12月25日晚七时许,陈满发现上坡下村地面停电并得知钟作宽要返回四川老家,便从宁屯大厦串至上坡下村109号,见钟作宽正在客厅喝酒,便与其聊天,随即陈满进到房间从厨房拿起菜刀一把,趁钟作宽不备,朝其头部、颈部、躯干部等处连砍数刀,致钟作宽当即死亡。接着,陈满将厨房内的煤气罐搬到钟作宽的卧室门口,用打火机点着火焚尸灭迹。

据此,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一审后,海口市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2015年12月29日下午,陈满案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法院开庭再审,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择日宣判。(记者 周鸿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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