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到底该找谁评理?媒体解析正规维权路径
核心阅读
日前,一名产妇在北医三院不幸故去的新闻成为舆论热点。虽然事实尚待进一步调查,但从讨论中发现,很多人对发生医疗纠纷后该找谁、该怎么评理,并不清楚。对此,记者采访第三方独立机构——北京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为读者剖析,正规的说理路应该怎么走。
1问
医患双方有纠纷,患者找谁评理去?
可以找医院相关科室、第三方调解或者法律诉讼
记者:治病过程中出现不理想状况,患方如果怀疑是医院的责任,怎么办?患者该找谁评理、鉴定呢?
北京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刘海英:患者对于治疗结果不满意,医患双方达不成一致,可以有以下三种途径解决:首先,每个医院都有医患关系办公室或者是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的科室,患者可向其投诉,提出对医生诊疗服务不满的意见。同时患者有权要求封存病历,并复印除了病程记录之外的所有的客观病历。
其次,患者可以申请第三方进行调解,包括行政调解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2010年10月,北京市司法局等6个委办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735号)文件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发生医患纠纷,患方索赔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人民调解或者司法诉讼的方式解决。我们医调委是北京地区专门从事医疗纠纷调解的专业性群众组织,是完全独立的第三方,不收取任何费用,相比于行政调解和法律诉讼,更为方便、快捷。
最后就是司法诉讼。
北京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刘方:对于医疗结果存有异议,患者可以选择进行医疗鉴定,但是选择的鉴定机构一要有资质,二要医患双方都认可。法院在受理医患纠纷的案件,也会委托医疗鉴定。对于有一些医疗纠纷,涉及患者死亡的,我们希望患方家属能够同意尸检,因为尸检结果是最客观公正的。
记者:有患者可能觉得,不闹大的话,自己的问题解决不了。这样的观念该怎么看待?
刘海英:我们医调委自2011年成立以来,已经处理了8000多起纠纷,真的就是纯医闹的少之又少,大多数患者还是比较理性的。
当然,社会上也流传着这样的段子:要致富做手术,做了手术告大夫。但是这是开玩笑,我可以说,几乎没有谁是抱着这个心理去跟医院要钱的,大家去医院就是想治好病。
医疗纠纷不管怎么闹,都不会因为你闹得凶就能得到更多的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必须遵循过错赔偿原则,一定是医院的诊疗行为有过错,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等不良后果,才能赔偿。我们医调委在处理纠纷中,也绝没有做过“大闹大赔,不闹不赔”的调解建议。
2问
医患纠纷已产生,单位该不该介入?
医调委没遇到单位介入的情况,即使有也不对结果造成影响
记者:从法律、程序角度看,患者方面所在的单位,该不该介入医疗纠纷?出公函维权的做法是否合理?
刘方:我们医调委这几年的工作中,从来没有遇到患者单位介入的情况,也没有遇到单位出具公函的情况。即使有单位出具公函,对于我们调解工作来说也没有什么影响,还是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至于其他的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比如医院内部解决,法律诉讼解决,我没有听说过有患者单位介入的情况。
记者:医疗纠纷,应该有哪些第三方机构介入比较好?作为第三方独立机构,医调委如何保证客观公正?
刘方:前面提到过,行政调解,找行政机构;法律诉讼,找法院;医调委调解,找我们;都是合理有效的第三方介入。
第一,医调委就是一个群众性的组织,没有直接的上级单位,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第二,我们是由政府搭建的公共事业平台,北京市财政拨付全部工作费用,不接收任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费。
第三,我们制定了科学、严谨的工作流程。程序正义可以保证实体正义,这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真理。我们调解员分为评估组和调解组。调解组派出调解员接待医患双方,收取与纠纷相关的材料,听取双方陈述,再将所有材料转交给评估组。评估组都是由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退休医学专家组成,我们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比如涉及某医院的医疗纠纷,决不可能让与这家医院有关系的专家来评估。
我们北京医调委有90%以上的纠纷需要找北京三级甲等医院的专家进行咨询,形成初步的评估意见后,还会交由评估组进行集体讨论,每次讨论都要有3名以上专家在场,最后才形成正式的调解建议。此外,凡是赔付1万元以上、患者死亡、疑难的案件我们还要外请专家再进行合议。
2014年全年,我们受理结案纠纷1899件,同年,法院受理结案800多件。
3问
医闹伤了医生心,难道从此少说话?
对于医院来说,保护医生最好方法就是让其学会沟通、有时间沟通
记者:在当前的医患关系背景下,会不会医生为求自保,能少说就少说,甚至看病就成了工厂的流水线作业?
刘海英:不管是哪方面的医患纠纷,其实都跟沟通不到位有关。我们国家的现状是大医院人满为患,患者相信大医院,甭管大病小病全都往大医院跑。这种情况造成大医院的医生没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沟通。患者费好大劲挂上专家号,但是医生与患者问诊的时间也就两三分钟,患者没能得到专家更多的服务时间,心里有落差,也就埋下医患纠纷的隐患。如果医生能有充分的时间与患者沟通,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医患也容易建立起相互之间的信任。
现在一是沟通的渠道不畅通,二是留给医生沟通的时间太少了。像外科、产科等一些手术科室,手术操作要占据医生大部分的诊疗时间,与病人及家属的沟通时间就不够,患方对此投诉较多。但是比如像内科、眼科等,沟通情况相对充分一些,即使患者没有治愈,仍然感激医生,因为患者看到了医生的努力。
事实上,医生多说比少说好。当然,沟通除了要告诉患者疾病的基本情况外,更要实事求是地告知风险。当然告知风险不是冷冰冰地说出所有不良后果,也不是故意告诉最坏的结果。比如,凡是做手术的都会有风险,但我们医院的手术知情告知书往往是制式化的,缺乏针对性,同样一个手术,一个25岁的年轻患者和一个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疾病的高龄患者所要面对的风险绝对是不同的,医生应该针对不同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告知。
把患者要承担的手术风险掰开了、揉碎了讲明白,使患方充分知情,树立起医疗风险共担的意识。我们也呼吁老百姓多理解医生,认识到医疗行为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治疗的同时也会给患者造成一定伤害,比如肌肉注射,除了治疗作用还会给患者造成疼痛,还有感染的风险;吃药,不仅有治疗作用也可能会有伤及肝、肾的副作用。对于医院来说,保护医生最好方法就是让医生学会沟通、有时间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