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打印费10元一张 专家:有违公平交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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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打印费10元一张 专家:有违公平交易原则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说到天价,您一定还能记得常州100元一锅的白粥!青岛38元一只的天价虾!黑龙江住一天就要3200元的土炕标间!无独有偶!最近,又冒出个天价打印纸。近日,在首都国际机场的一次经历,却让北京的杨女士有些窝火。杨女士几天前在3号航站楼打印了两张文件,每张被收取了10元钱,这个价格与“最便宜1毛钱的学校价”相差近100倍。

记者实地探访发现,首都机场的北京旅游咨询中心和商务中心,打印收费确实为10元一张,工作人员表示“天价打印费”是由机场统一规定的。这样的收费合理吗?机场的打印费为什么会这么贵?

杨女士介绍,几天前,她在首都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北京旅游咨询中心打印了两张纸,被收取打印费20元。

北京的冯先生此前在首都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打印文件时,也有类似的遭遇。“我当时上飞机,当时需要办理一个身份的证明,但那个证明在电子邮箱里面。当时就去了在T2航站楼的服务中心,那块儿它是贴了一张A4的纸,10块钱打印一张。当时没有犹豫就打了,因为当时太着急了,就没有考虑钱的问题”。

据了解,机场外复印社打印一张A4纸的文件,市场价通常为一张2毛到3毛钱不等,大学校园里则更为便宜,甚至每张只有1毛钱。那么机场的打印费为什么这么贵?北京旅游咨询中心的人给出了这样的解释“机场毕竟它这一块租金什么的都贵。咱们租金你说外面一个打印店,包括学校里的那种它租金多少,咱们这儿才租金多少?所以整个成本核算下来,我们才定下了这个价格。机场里还有其他的部门,您看看那个卖水果的、卖餐饮的,包括肯德基它都不可以用电子券,这个我觉得一般咱们可以理解一下是吧”!

除了北京旅游咨询中心,首都机场的航站楼还配有商务中心,为旅客提供打印等服务,收费也是每张10元。这位工作人员承认,这样的价格确实比市场价高出不少。但她表示,打印等只是补充性的服务,并非对所有旅客来说都是必须的,旅客完全可以自主选择。“我也觉得是贵,咱们这边也只是作为一个商务中心的,就是说候补吧!因为商务中心那边是不能上网的,咱们这边可以上网。所以您要是方便的话,还是到外面去打印”。

北京旅游咨询中心提供的收据显示,其收款单位为“北京首都机场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公司通过柜台租赁等方式,在首都机场里为乘客提供航空票务、酒店预订等服务,与首都机场方面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首都机场方面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为满足部分旅客在出行过程中的需求,机场以租赁外包的形式提供传真、复印、打印等商务服务项目。经营方通过综合考量此类服务的成本投入和旅客需求量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部分酒店商务中心此类服务的价位水平和成本投入,制定了收费标准,并在经营场所明码标价,以供旅客进行选择。首都机场对此类服务的价格公示情况实施监督。那么,这么高的收费到底是不是合法的?北京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不属于政府定价事项。现在从管理上来讲,第一市场调节价的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第二它应该实行明码标价;第三经它没有垄断、价格欺诈行为,都可以,属于市场的权利范畴。

按照价格管理部门的说法,机场内的收费项目并没有明显违规的地方。但很多人可能不理解,这么高的收费即使不违法,也不尽合理啊!毕竟同样的商品和服务,机场里面和外面的价格差距过大,而且机场里旅客享受这些商品和服务,有时候情况是比较紧急,机场的高收费难免有"趁火打劫"之嫌。

实际上,除了事件当中提到的打印费,机场里高价的打包费、餐饮费等等此前也引发不小的争议。有人觉得,这样的收费价格过高,让人难以接受;但也有人认为,机场内的高收费完全是市场自主行为。如果旅客感觉不合理,可以不用,毕竟机场也没有强迫你买卖。那么,对于这些高收费,到底该怎么来看待呢?

知名维权律师邱宝昌认为,尽管机场内打印费、打包费等都属于市场自主定价行为,但如果商家因为缺少竞争而收取高价,仍可能涉嫌垄断。

邱宝昌指出,市场定价应该遵循公平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润的原则。考虑到竞争关系,经营者可能不违反价格法,但是不是涉嫌垄断?是不是利用独占市场来操纵价格?这可能是引起思考的。这里所说的市场,就是机场相关的市场,在这个市场如果他是独占的,他也应该受到相应的规制。如果经营者在相关市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就应该规范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机场内的高额收费项目,即便不违法,从法理上看,也有违公平交易的原则。

刘俊海具体分析,从理论上来说,一张纸可以要到100块钱,因为消费者有急需,肯定也会去打印。但是这从商业伦理,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公平交易权的制度设计来说,明显是相违背的。

对于机场收费项目完全是由市场自主定价的说法,刘俊海表示,让市场决定价格,并不意味着由商家说了算。市场是包括买家与卖家双方共同组成的平台,市场定价既要由经营者说了算,也要由消费者说了算。有多个卖家公平竞争,把价格降到一个合理的限度;由买家和卖家对等地博弈,把价格协商到一个合理的价位。

刘俊海认为,市场自主定价应该在充分竞争、买卖双方可以对等协商、博弈的条件下进行。否则,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定价以外的方式,主动进行干预。介入的主要方式首先是行政指导,要规劝双方,特别是企业合理定价。甚至对于机场,火车站这些一般商户不容易进入的地方,在调整价格,特别是要涨价的时候,可以召集一些消费者代表,召开听证会,提高企业决策的公平性、合理性。如果行政指导手段不管用了,而且确实出现了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时候,工商等执法部门还可以通过行政调查、甚至行政处罚,规劝企业。当然,如果有民事纠纷,调解和协商都解决不了,买卖双方还可以诉诸人民法院。(记者刘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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