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攻坚克难 深入法院司法改革
1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司法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坚定改革信心,落实主体责任,狠抓落实,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
周强指出,过去一年中,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共识进一步凝聚,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坚定了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的信心。各级法院要牢固树立改革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站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大局的高度,深刻把握改革目标方向和问题导向,自觉做改革促进派和实干家。
周强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属于中央有关部门牵头的改革任务,最高人民法院要全力配合,协助加强顶层设计,抓紧完善配套改革举措,积极帮助地方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改革任务,要明确工作计划,抓紧抓实方案制定、实施、评估、督察等各个环节。鼓励地方积极探索,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地方探索相结合,调动地方改革积极性,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鲜活经验。每项改革任务都要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和成果形式,把改革责任理解落实到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牵头改革任务的统筹指导,密切跟踪改革情况,定期更新工作台账,及时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到全程跟进、全程负责、一抓到底。坚持改革任务台账式可视化管理,严格进度把关,认真开展改革督察工作,确保改革有序推进、落地生根。
周强强调,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统筹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和“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任务,坚持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要注意在整体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同时,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项目,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重大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推出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等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改革项目,搭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主体框架。要理清改革举措之间的逻辑关系,提高改革整体性协同性。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借助司法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为司法改革服务,做到决策有据、论证有力、评估有数。要切实加强对改革的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改革进展和成效,深入解读改革政策措施,凝聚和传播改革正能量。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总结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副院长景汉朝、贺荣,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刘贵祥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记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