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批干部被调查搞“串供”:以情代法终害人害己
前段时间,中央纪委通报了1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党委原书记华敏等违规公款吃喝,致一人酒后身亡。事后华敏等“统一口径”、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调查,但终究没逃过党纪政纪处分。
实际上,近些年来,许多涉嫌违纪的党员干部在被调查时,第一时间想到的总是隐瞒违纪事实。于是,“统一口径”搞“串供”就成为他们对抗组织调查的惯用伎俩。
上级来检查工作,怕被发现存在的问题,就“统一口径”,隐真示假,试图蒙混过关。2015年某月,西安市教育部门检查中学寒假补课,有学校就紧锁大门,“统一口径”,以“留学培训”来应付检查。更有涉嫌违纪的党员干部,听到组织调查的风吹草动,就急忙找相关人员“统一口径”,妄想逃避党纪惩处。去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某镇民政办主任黄某和该镇某村党支部书记邱某被举报在办理灾后房屋倒损重建补助工作中收取“好处费”。黄某和邱某听到风声后,连忙给受灾农户打招呼、“统一口径”。不知他们是否想过,面对组织的调查监督,“统一口径”欺骗隐瞒,不仅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也往往让自己失去一次难得的坦白悔改机会。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违纪者与那些参与“统一口径”者为何一拍即合?笔者发现,除了企图蒙混过关的欲望和侥幸心理作怪外,往往还有深层次的原因。一是参与“统一口径”者自身不干净,本身也有违纪行为,也抱着和被调查者同样的侥幸心理,甘当一根绳上的蚂蚱。但这样的“同盟”,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很容易土崩瓦解。二是人情、面子等一定程度上误导了一些人的思维模式。领导、故旧、亲友等要其“统一口径”时,就把纪律法律抛在脑后,表现出“特别的配合”、“少有的默契”。这种错位的以情代纪、以情代法最终是害人又害己,在纪律的震慑和法律的威严面前,又有几人能逃脱惩处?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推进,纪律已成为每个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面对组织监督和调查,违纪者最好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摒弃“统一口径”这种错误的惯性思维,“实话实说”“诚实坦白”才是正确的,也是最好的选择。(余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