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婚假30天让度蜜月名副其实
山西省卫计委1月20日公布最新修订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在山西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婚假30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护理假15天。网友:想嫁到山西。(1月21日央视新闻)
此前,有媒体报道,新计生法实施后,上海、广东、湖北已取消晚婚假,北京、山东拟删除涉及晚婚晚育假期的条款。晚婚假一般二三十天,一旦取消,只休3天婚假,这意味着,自此以后,新婚度“蜜月”就变成了度“小长假”。
如今,山西修改山西计生条例,将婚假延长至30天,让度蜜月名副其实。此举大快人心!一时引来不少网友羡慕嫉妒恨。
去年年底,谈及为何取消晚婚假,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当前的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针对这种新的情况,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
不鼓励晚婚晚育,便取消晚婚假,看似水到渠成,但拂逆了民意。一来不管是否晚婚,新婚夫妇当然希望多休几天;二来显得过于功利,希望民众晚婚便通过放假鼓励,晚婚已是常态,便取消晚婚假,客观上把生育当成了一种工具。
一定程度上说,我国婚育的发展史,折射出民众受政策支配的无奈。休不休婚假,以及休多少婚假,的确关乎民众的福利,更关乎民众的权利。
犹记得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之后,一听说晚婚假要取消,不少人慌了,为搭“晚婚假”末班车,扎堆领证,说明当前的婚假过短。特别是不少人在城市工作,再返回老家办婚宴,耗费不少时间,还不够在路上耽搁的,3天婚假还是太捉襟见肘。
既然晚婚假已逐渐取消,为顺应民意,可否适当延长婚假?至于该延长多少婚假,或婚假究竟放多少比较合适?笔者觉得,在中央画好一条杠的前提下,不妨交由各地自主决定。有了授权,各地相关部门可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辅以专家建议,在科学论证、因地制宜的基础上决定延长多少天婚假。
山西迈出了稳健一步,其他地方也不妨借鉴一下。
一言以蔽之,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应及时延长现有婚假。公共政策的出台,不断与民意实现共振,既充分考虑新人办婚事的难处,更契合民众希望享受更多假期的诉求,有一箭双雕之效,不仅利于政策的顺利推进,也能收获更多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