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督查处分“打白条” 发现问题636个处理146人
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王某,2013年4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4年1月却被单位推荐并被评为四川省“扫黄打非”工作先进个人。眉山市纪委责成市文广新局党组作出书面检讨,给予彭山区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等3人党内警告处分,对市文广新局新闻版权科科长予以批评教育,并建议按程序逐级报请有关部门取消王某的先进称号。
这是四川省纪委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中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去年9月起,四川省纪委针对十八大以来全省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共抽查2756名干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636个,对存在突出问题的29个责任单位和146名责任人实施了问责。
“长期以来,由于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受处分人员的职务、职级、工资未按规定调整到位,还有部分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内评优、评先甚至‘带病提拔’。”四川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纪律处分“打白条”现象引起了省纪委的高度重视。
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要求:“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打白条’‘打折扣’本身就是明显违纪行为,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以纠正。”
去年9月,四川省纪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州)在前期已对2010年以来自办案件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再清理,并如实上报清理中发现的问题。与之对应,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被纳入问责范围。去年11月,四川省纪委印发《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其中规定,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督促不到位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纪检机关(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追责。
专项督查开始后,四川省纪委抽调纪检监察机关业务骨干,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精干力量,组成10个检查组,对全省21个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检查组从受检查单位、部门对9311人所作的纪律处分决定中,抽查了2756人,发现问题636个。其中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归档不规范问题数344个,占总数的54.09%;职务、职级、工资调整不规范、不到位问题数67个,占总数的10.53%;处分期内未按规定确定年度考核等次,违规晋升职级工资、违规评先评优问题数88个,占总数的13.84%;未按规定恢复党员权利、解除政纪处分问题数58个,占总数的9.12%。
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逐一进行分类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向各地各部门反馈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严肃整改,逐个销号。省纪委对本次检查工作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地区和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四川省纪委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各类636个问题已全部得到整改,并对存在突出问题的29个责任单位和146名责任人实施了严肃问责。其中,诫勉谈话6个单位22人,予以免职处理1人,追究党纪责任5人,追回多发工资、津贴及奖金等共计23.86万元。
据介绍,目前,四川省纪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正在着手制定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实施办法,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司法机关、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五位一体”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切实解决职能不清、沟通不畅、要求粗放等问题。(记者 何旭 通讯员 唐刚 李文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