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月薪过万月嫂因热衷抢红包被雇主炒鱿鱼
雇主:她不好好做事只顾着抢红包
月嫂:抢红包都在空余时间未影响工作
前不久,成都一家公司的员工因为上班时间抢红包被罚500元的事曾引起广泛热议,而在东莞,一名月薪过万元的月嫂也因“热衷于抢红包”而被雇主炒了鱿鱼。昨日,记者获悉,该月嫂所在的家政公司已与雇主达成了解约协议。
雇主:
她不够专业主动
家住南城的申女士临产前花3000元定金、300元中介费,在当地一家家政公司预订了一名月嫂,月嫂每月薪水10880元。双方签订了服务合同,月嫂除了要照顾婴儿,还要照顾产妇,提供月子餐、擦洗身体、产后保健、心理疏导等服务,工作时间为24小时全天候。
申女士在医院生下儿子后,翌日中午,月嫂任阿姨便开始在医院伺候月子。
“就在当天晚上,我就感觉到她不够专业,不够主动。”申女士说,“她睡觉打鼾,鼾声如雷,我只能自己很艰难地从床上爬起来弄孩子。”
申女士说,当初是约好月嫂24小时服务的,得随叫随到,但是考虑到任阿姨也是刚来,她就没太计较。
“本以为出院回家后情况会好转,结果回到家后,我就发现月嫂不收拾屋子,专注地抢红包。”申女士说,“她基本上没有干活,白天宝宝在睡觉,她就玩手机,不停地发红包、抢红包,这令我很不满意。”
申女士还给记者看了一段月嫂坐在沙发上玩手机的视频。“你看她,这样专注地玩手机,很难相信她是一名月嫂,你会觉得她这种状态是在自己家里……”申女士称,她花大价钱请人帮忙,月嫂却没有提供任何帮助于她,那还不如不请。于是,她向家政公司提出辞退月嫂的要求。
月嫂:
解雇我太过了一点
涉事月嫂任阿姨对雇主申女士的投诉感到很冤枉,称自己是多年的金牌月嫂,从未出现过类似投诉。
任阿姨告诉记者,在服务期间,她一切都是按照雇主的要求做事的,从未拒绝过任何家务。而抢红包都是在空余时间进行的,并未影响到工作。
“我以前有抢过那些姐妹的红包,抢了之后又不能提现,我就把钱发给别人。”任阿姨说,当时她确实曾问过雇主怎么发红包的事,“她既然不高兴,告诉我一声就可以了,我也有自知之明的。”任阿姨说,她认为申女士就这样解雇自己,“太过了一点”。
双方最终解约
涉事月嫂被辞退后,家政公司又给申女士免费派送了几名月嫂,不过,这些月嫂做了没几天都因自身原因离开了。
由于年底缺人,家政公司无法继续再提供服务,双方提出解除合约。但在退定金和支付工资的问题上,家政公司与申女士又产生了分歧。
“家政公司表示可以退钱给我,但是按照合同,要支付一些工资给月嫂,定金不退。”申女士说,她对第二任月嫂最为满意,同意支付给她工资,但对其他月嫂,她则不同意支付工资。
家政公司负责人表示,经过调查,任阿姨并未明显失职,只是工作没有贴合雇主心意,双方缺乏沟通。另外,目前整个家政行业都没有明确规定雇主退回月嫂可以不支付报酬。
不过最终,家政公司从维护自身招牌出发,还是决定按照雇主的说法,只支付了第二任月嫂的一部分工资,将剩余的定金退还了雇主。
家政公司:拟推试用制以减少纠纷
涉事的东莞金倍尔家庭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何先生介绍称,高级别的护理人员都是通过考核合格的,同时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护理技能。从这方面来说,任阿姨已经达到了这个级别,但每个家庭都不一样,对月嫂的要求也不同,所以还要加强和提高她们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何先生说,通过这件事,公司将完善居间协议内容,明确雇主和月嫂之间的权利义务,避免类似纠纷发生,并尝试对有特殊要求的雇主进行月嫂免费试用机制,一旦雇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退单”,雇主将不用支付月嫂工资。同时,月嫂也可在规定时间内退出服务,不领取薪水。
抢红包丢工作 你怎么看
因为抢红包而丢了工作真是不该?如今到处都可以看到这样的一幕:洗漱、做饭、开车等红灯时都有人紧盯手机屏幕,生怕错过红包...“地上一毛你不捡,网上一分你疯抢”,这是不是在毁掉我们的生活呢?你又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呢?
“月嫂只是副业,抢红包才是主业啊!”市民阿柱如此调侃。相比较而言,女子阿娴就理性一些。她认为,现在是电子发达的时代,如果人们一旦被外来的东西诱惑,就会变得失去理性,沉迷于网络,忘记了自己真实生活中应该负的责任,这真应该让我们好好想想如何取舍。
有市民直言,上班抢红包非常不应该,雇主请月嫂应该是想减轻雇主自身的家务和产后压力,可是这位月嫂为了抢几元红包,连工作都没做好。她如果要玩,可以到下班再玩,何必因小失大。
市民成女士也表示,其实微信抢红包只是娱乐一下大众,没必要每次为了红包而不专心去完成自己手头上的工作,从任阿姨的经历看,抢红包虽好,但是也要慎重。
不过,也有市民认为,月嫂也应该有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基本上也要有让人自由活动的空间。(记者董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