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奔波2000公里 追回价值5800元手机
扈森制图
“为了一部手机去福建办案花了3000多元经费,你能说不值吗?”——办案民警黄汝强
办案民警黄汝强记者李红汛通讯员孙海洲摄影
核心提示|新买的苹果手机被盗,平顶山的李女士报了警,但没抱太大希望。半月后,李女士接到了民警在福建将其被盗手机追回的消息,万分惊喜。1月18日,李女士将一面写有“追踪千里,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平顶山市中兴路公安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副大队长吴东亚手中,对奔波2000多公里从福建追回自己被盗手机的民警黄汝强、王冠亚,表达感激之情。
新买手机被盗,夫妻俩为报不报案发生争论
民警一个也不认识,人家能给尽心找吗?VS报警还有希望,不报警连一点希望也没有。
李女士说,2015年11月26日14时许,当时她正在平顶山市中兴路某商城上班。
看到有顾客进来,她赶忙走出来招呼顾客。
她站起时,顺手将新买的iPhone6splus手机放在了收银台上。
两三分钟后,当她返回收银台时,发现放在收银台上的手机不见踪影。
“老公花了近三个月工资给我买的手机,5800元,是为了庆祝我们的结婚纪念日。才用了几天,手机还没暖热就被小偷给偷走了,当时我整个人都蒙了。”李女士第一时间告诉了自己的老公。
夫妻俩为是否报警发生了争论。
李女士说,手机丢了,报警也追不回来。再说夫妻俩都是普通工薪阶层,民警一个也不认识,人家能给尽心找吗?
李女士的老公则劝说:“报警还有希望,不报警连一点希望也没有。”
觉得老公说得在理儿,李女士与老公一起来到中兴路公安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报警。ID密码被套取,警方借机查到失窃手机谁在用
追查要素:发票、手机序列号、ID密码、SIM卡号码……
接待报警的是中兴路公安分局案件侦办大队的民警黄汝强。
黄汝强做了笔录,然后告诉他们把购买手机的发票与手机保修单上的序列号(也叫串号)提供给他。
做完笔录的当天,派出所对这起手机被盗案立案。
两天后,李女士再次来到案件侦办大队,向民警黄汝强反映:她刚收到一个恶意邮件,没有在意就点开了,结果她被盗的手机的ID密码被发送恶意邮件的人套取了。
这意味着,她的苹果手机可能被更改密码,刷机,便可二次销售。
又过了两天,民警经由通信部门锁定了失窃手机中的SIM卡号码。
民警通过SIM卡信息发现,李女士的手机已流向福建泉州。
通过技术手段,警方查到正在使用这部手机的人是四川籍的周女士。平顶山民警跑到福建暂扣了失窃的手机
手机已经手续齐全地卖给了别人
今年1月10日,民警黄汝强和王冠亚携带介绍信,于第二天乘火车赶到了2000多公里外的福建泉州市。
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民警来到了周女士打工的泉州市某公司,但却得知周女士已经辞职不干准备返回四川老家,目前仍在公司附近居住。
当民警找到周女士后获悉,周女士使用的iPhone6splus手机是一个月前在泉州某手机卖场以5800元的价格购买的,并且发票齐全。
通过手机串号对比,民警发现这部手机正是李女士被盗的手机。
周女士随民警来到购买手机的商城,并找到手机卖场老板张某。
张某说,手机卖场是成批进货的,进货渠道来自泉州市晋江。
民警随后追查到晋江,发现晋江进货源头在驻马店。
因暂未查出张某和晋江进货渠道有异常,泉州晋江警方进一步调查。
经过协商,张某将5800元钱退还给周女士,同时将这部手机交到民警手中。
当日下午,在泉州警方的配合下,民警黄汝强和王冠亚对这部被盗手机履行了暂扣手续。办案民警两年仅找回4部具备查找条件的手机
被人套取ID密码坏事转成好事
1月14日,李女士从民警黄汝强手中领回了失而复得的手机,连表感谢。
从警已有近10年的黄汝强说,他接到过不少手机被盗的报案,相当一部分不具备查找条件,警方立了案也无法找回。李女士的手机之所以能找回,这完全得益于具备查找条件。
提起这次追回手机的查找条件,黄汝强解释说,苹果手机基本都设有ID密码,没有ID密码是无法进行刷机二次销售的。ID密码是手机机主设置的,一般会绑定电子邮箱,如果机主不小心登录了邮件里仿造的iCloud网站,机主的ID账户以及密码就会被盗取。李女士手机ID密码被盗,就是点击了邮件中仿造的iCloud网站才被盗取的。
李女士及时向警方提供了发票和手机序列号(序列号一般都在新购手机的背面张贴,或在保修单下方显示),还无意之间点开恶意邮件被人套取了ID密码,使得被盗的手机打开使用。警方结合SIM卡和序列号等信息,采取技术手段跟踪侦查手机位置。
不过,现实中很多被盗的苹果手机因为不具备查找条件,警方因此无法跟踪定位,无法找回手机。
黄汝强说,在他近两年的手机被盗案件侦办中,具备查找条件的只有4起,先后在北京、广东等地被追回。不具备查找条件的还有多起,至今未能找到,以至于李女士手机被找到后,有不了解情况的同事还开玩笑问“你跟失主是不是有亲戚”、“是不是有领导指派”?
案件破了,失窃手机被追回,看到失主高兴的样子,民警黄汝强感叹地说:“为了一部手机去福建办案花了3000多元经费,你能说不值吗?”
马上评论
破案不是做生意不必算经济账
□本报评论员岳建国
奔波2000多公里、顺藤摸瓜,河南两名民警花了3000多元经费终于追回一部失窃的手机。也许有不少人觉得这个故事不太可信,但记者反复核实后告诉我们,这个故事千真万确,而且失主与民警没有亲朋关系,也没有领导指派。
在一般性的社会经验里,不少人被盗的东西比手机值钱得多,但也没有报案,因为觉得自己没有“关系”,害怕警方不立案,立案了也追不回被盗的财物。而这个故事却说明,遇到难破案件选择不立案的警察固然有,但不代表所有的警察都是如此。以后遇到某个案子后,一定要相信警方,及时报案。
办案民警黄汝强说:“为了一部手机去福建办案花了3000多元经费,你能说不值吗?”这话说得好。
警方就是为了保护民众的生命和财产而存在的,只要发生了案子,无论大小都得破,不能推诿或者疏忽一个案子,否则就是失职;此外,遇到一个案子后,不能去算经济账,不能考虑划得来划不来,如果经费超支了,可以向财政部门申请追加,但案子不能耽误。破案不是做生意,拨给警方的钱就是为了打击罪犯,这一点儿不能含糊。
如果这个案子不侦破,那个盗贼就会更加胆大,就会产生更多的侥幸心理,他也许会更频繁地偷盗,还有可能逐渐不满足于偷盗手机,“成长”为偷汽车甚至偷银行的江洋大盗。
如果真的这样,警方还能以案子太小为由而不立案吗?这个时候再去破案,即使抓住了盗贼,岂不付出了远超3000元的侦破成本?这个被逐渐“养大”了的盗贼,对公共安全威胁更大,对警方形象伤害更大。 (□记者李红汛通讯员孙海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