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CBA两家公司怎么办? 张雄:望能达成共识
1月19日下午3时30分,通正大厦8楼CBA联赛办公室会议室,40多平米的房间里挤满了人。篮管中心竞赛部部长、CBA联赛办公室主任张雄主持会议。他手边放着厚厚的一叠文件,打印文稿上又用笔修改了不少,最后一页还有各级领导签字。“体育总局已经批复,成立由中国篮协牵头,篮协、各俱乐部共同出资组建的CBA联赛公司。中国篮协分两步走,逐步将商务权、赛事推广权、竞赛组织、裁判选派等办赛权,授予CBA联赛公司。”因担心说错,张雄始终照着文件念。
就在4天前,由姚明牵头、18家CBA俱乐部响应的中国职业篮球俱乐部(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公司)成立大会在东莞举行,除山西汾酒和浙江稠州两家俱乐部总经理没有到场,其余俱乐部总经理均在注册公司的相应文件上签了名。
那么,这两家公司为何接踵而至?未来又如何共处?恐怕,现在还没有确切的答案。
一天
民间公司刚露头 官方公司马上来
1月16日,联合公司成立大会在东莞举行。筹备组新闻发言人张弛说,成立大会结束后,联合公司将有人负责在北京的注册工作,但首要问题是与篮协沟通,达成双赢的目的,“我们不会绕开篮协,任何事情都可以沟通。”而张雄也表示,去年8月各家俱乐部准备成立联合公司之初,的确与篮协沟通过几次。
“联合公司”到底是什么样的公司?从姚明牵头创立公司的目标来看,该公司要承担CBA的商务开发和竞赛管理两项功能。公司由20家俱乐部共同投资、共同运营,最终把CBA变成像NBA那样完全由投资人管理的全市场化联盟。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俱乐部均摊。由投资人组成董事会,聘请一位职业经理人担任CEO负责运营,根据经营状况,每年给中国篮协分成。
1天后,中国篮协按照惯例在全明星周末期间召开联赛工作会议,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篮管中心主任信兰成带来了国家体育总局对“管办分离”方案的批复。总局的同意函是:“管办分离”两步走,第一步先成立“CBA联赛公司”,下放市场推广权,第二步下放竞赛管理权。
昨日,张雄明确表示,CBA联赛是中国篮协的核心资产之一,未来会将CBA的商务权和赛事推广权授予CBA联赛公司,而非联合公司。“CBA公司成立后,如果还不具备商务开发等方面的能力,就将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来找一家运营公司进行商务和赛事推广。”这就是说,篮协彻底撤出,真正实现管办分离并不会因为联合公司的成立而短期内实现。不仅如此,由于篮协是CBA公司的大股东,董事长将由篮协委派,篮协是否拥有绝对话语权和决策权,现在也没有准确的答案。“联赛的具体事务都是集体决策,管办分离的不同阶段,篮协会对涉及中国篮球利益的事加以监督和指导。比如,会规定联赛的时间跨度,因为要给国家队预留备战时间,但期间打多少轮比赛,篮协应该不会过问。”张雄说。
十年
改革十年没动静 管办分离突然到
“CBA公司”到底是个什么公司?
篮管中心上报给国家体育总局的“管办分离”方案上,CBA公司的股权分配方案如下:中国篮协占30%,俱乐部占70%。“这不是最终的结果,股权的最终比例将按此后双方共同商议的结果为准。”张雄称,股权比例和联赛运营分红比例不同,“按目前的方案,中国篮协在分红时将只会提取青少年发展基金和女子联赛发展基金部分,不会超过分红总额的10%。”张雄表示,此举是为了让俱乐部获得更多的利益。
事实上,这次筹划组建CBA公司,并非中国篮球史上首次“变革”。中国篮球改革始于1995年,那次将篮球推向了市场。但那个时代,没人明白什么是真正的职业联赛,因此,方方面面冲突不断。1999年由7家CBA俱乐部倡导的“职业篮球俱乐部联盟”胎死腹中,经纪人夏松差点成为联盟公司的董事长。之后“前卫奥神合并风波”引来10家俱乐部威胁罢赛,这都是行政命令干预的结果。
第二次变革是篮管中心的掌门人李元伟提出的“北极星计划”。在李元伟的领导下,CBA、中国篮球在2003年至2008年间,取得了巨大的发展,特别是联赛的影响力,得到了普遍认可。但是,这次变革是自上而下的,李元伟身为体制内的领导,也受到了各方面的牵绊,很多目标并未实现,有的目标在现在看来比较空洞。
如今,中国篮球开始第3次变革,体育总局已同意“管办分离”,但并未给出时间表。其实,早在李元伟时代(2007-2008赛季),成立CBA公司就是“北极星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后,信兰成重新掌舵,“北极星计划”无疾而终。
早在2005年,足球领域内就成立了中超公司,但中国篮协在这十余年间一直没有动作。这次姚明牵头成立联合公司后,篮协突然表态已拿到“管办分离”批复,要成立CBA公司,外界更多地将此解读为俱乐部倒逼的结果。但张雄表示:“这只是时间上的巧合,其实篮协早已经将文件递给总局,批复刚刚下来。”
百变
两家公司咋共存 都说彼此要沟通
篮管中心递交的“管办分离”文件,与当初的“北极星计划”几乎没有区别,一位CBA俱乐部老总直言,“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了,生存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10年前的方案还适用吗?难道不需要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吗?中超公司的模式就一定适用于篮球吗?我们不得而知。”
不过,作为联合公司的代表,张弛表示,虽然两个公司的共同存在可能会发生矛盾,但从法律上讲,两家公司目前都还没有成立,“现在说的很多东西都在解读。分歧是有的,但通过沟通,相信一定能解决。”张弛说,篮协的利益和领导地位都要保证,“最终还是形成各方利益共同体,特别是俱乐部的利益保障机制要建立,这样改革才有希望。”
张雄说,CBA的改革必须在国家体育改革的部署下,必须遵循整体设计、渐次推进、发展的规则,改革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必须把国家利益、俱乐部利益和各方利益捆绑在一起,才能实现改革的目标和利益最大化。
在当下的体育体制下,俱乐部即便组建中职篮联合公司,也不可能绕过篮协。据知情人士透露,联合公司真实目的不是想另起炉灶,而是在体育产业前景看好、足球大力推进管办分离的背景下,倒逼相关部门重视篮球的职业化进程,实现俱乐部利益的最大化。
“无论是篮协成立CBA公司,还是我们成立联合公司,目的都是推进中国篮球职业化,都是为了实现从业者的利益最大化,大家的出发点是一致的。我们将会继续加强与篮协的沟通,找到更多的契合点,共同推进‘管办分离’和中国篮球职业化的步伐。”张弛说,联合公司目前的首要工作就是与篮协沟通。而张雄也表示,CBA联赛办公室会主动与俱乐部沟通,篮协的大门一直是敞开的,“CBA公司和中职篮联合公司从法律意义上讲两者之间没什么关系,俱乐部自行出资成立公司,中国篮协无权干涉。从改革的目标上讲,双方如果能够达成共识并进行合作,肯定是最好的结果。”
专题采写/新京报记者 田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