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报:加强纪律建设必须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的纪律。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正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革命战争年代,党团结带领广大军民打败穷凶极恶的敌人,夺取中国革命胜利,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同样需要铁的纪律保证。
当前,我们党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领导弱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依然是主要挑战。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如果不注重纪律建设,党的章程、原则、制度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就无法凝聚起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磅礴正能量。
邓小平同志指出:“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必然要求党纪严于国法。把党纪挺在国法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是纪律建设的一大创新成果。只有坚持纪严于法,才能突出强调党员和党组织区别于普通公民的政治责任,唤醒全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彰显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只有坚持纪在法前,靠严格的党规党纪从严治党,才能使我们党永远赢得人民支持,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纪律建设,离不开制度的健全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提速。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到巡视工作条例,再到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一系列制度创新扎紧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篱笆。实践证明,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成果,就能实现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
加强纪律建设,必须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再铁的纪律,如果执行不力,也会形同虚设。执行纪律和规矩,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而要动辄则咎、抓早抓小,决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目前,就是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切实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卢梭曾言:“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解决内化、深化、强化问题,让军队党员干部养成纪律自觉,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成为心灵深处的“压舱石”,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解放军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