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弟弟假释期间死亡 哥哥为他捐献遗体称赎罪
今年40岁的刘达泉,入狱18年,1年前假释。本月10日,一场车祸夺取了他的生命。悲痛之下,50岁的大哥刘达兴做出了一个艰难决定:捐出弟弟的遗体,为他赎罪。
刘达兴职高文化,一直在潼南县家乡务农。他说,这是受到梁平县8岁女孩诗祺的启发。“她捐的遗体能救那么多人,弟弟身体很健康,也一定可以。”
重庆晚报记者 邹渝 实习生 王英翠 通讯员 肖瑶 摄影报道
捐献:
让他“活”得更久,也为了赎罪
10多年前,刘达泉因盗窃罪被判无期徒刑。因为表现较好,改为有期徒刑20年。1年前假释回到潼南家里,没有结婚生子。
刘达兴说,刘达泉假释后,在当地工地上找了一份工作,安分守己。他很得老板赏识,老板还送了一辆摩托车给他。
今年1月10日,刘达泉骑摩托车时出车祸,当天转院到西南医院急救部抢救。当晚,医生宣布他脑死亡。看到抢救室外器官捐献宣传册,家人临时决定捐出刘达泉的遗体。
刘达兴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弟弟犯过错,曾经是全家人的耻辱,但是家人没有放弃他。还有1年,他假释时间就到期了,没想到命运跟他开了这么大的玩笑。把弟弟的器官捐献出来,是想让弟弟“活”得更久。另一方面,捐出弟弟的遗体,也是为他曾经犯下的错误赎罪。
劝说:
让家人接受,是一个艰难过程
兄弟俩75岁的老母亲认为,按照传统,应该让原本就遭遇飞来横祸的儿子入土为安,一旦捐出遗体,家人连个念想都留不下来,这让她无法接受。
刘达兴对老母亲说:弟弟去世,灵魂消失了,可他的身体能以另一种方式活下来,看这个世界。并且,这样能救好几个人的生命,是在积德。
听说儿子的遗体能救好几个人,母亲终于松口。
昨日中午12时45分,刘达泉心脏停止了跳动。13时33分,刘达泉捐出了肾、肝、眼角膜等器官,可以让3个病患重获新生,让两名患者重获光明。
弟弟的这次捐献,让刘达兴触动极大。完成相关手续后,刘达兴叫住了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他说,他也要捐遗体。随后,他履行了捐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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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八条: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