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涉嫌骗取补贴 财政部被要求调查并信息公开
江西上饶和宜春两家太阳能光伏企业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引发的“暗中案”持续发酵。明冠公司在质疑江西上饶公安局因地方保护、对明冠公司工作人员非法刑事立案后,质疑晶科能源在有财政补贴的金太阳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示范工程中骗取国家财政补贴,并依法向财政部进行了实名举报,但财政部的简短回复,显然不能让包括明冠公司在内的社会公众信服。
据悉,因财政部的回复涉嫌推诿,明冠新材料公司已就晶科能源骗取国家财政补贴一事,向国务院寄送了信访复查申请,并要求财政部公开晶科能源在以上两项工程中获得财政补贴详细情况。
明冠新材料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向财政部提交了《关于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举报信》,请求财政部对晶科能源涉嫌骗取财政补助一事进行调查,举报信中列举了晶科能源在上饶职业技术学院等多个以晶科能源为业主方的金太阳示范工程及太阳能光电示范工程违法骗取国家财政补助且数额巨大。
2015年12月29日,财政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理由,建议明冠新材料公司向江西省财政厅提出举报。
据明冠新材料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依据《信访条例》、《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此举报应该由财政部负责调查回复。据此,明冠新材料公司于2016年1月5日,向国务院申请了复查。
复查申请中,明冠新材料公司明确提出,“2009年7月16日,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国家能源局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发布了《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中央财政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部根据项目投资额和补助标准核定补助金额,并按70%下达预算,项目完工后,财政部委托有关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项目实际投资清算剩余资金。”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额度审核、批复资金预算,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对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编制年度发展资金决算,并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批。”
明冠新材料公司认为,基于前述法律法规之规定,财政部作为太阳能光电建筑示范工程、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的预算、审核、批准、清算、决算审批及项目评审主体,按照《信访条例》“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财政部对信访人关于对晶科能源公司的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举报回复是错误的,故申请人不服,向国务院申请依法复查。
明冠公司在向国务院申请复查的同时,也致函国家财政部,要求对晶科能源在上述两项专项补贴项目中取得的财政补贴进行信息公开。(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