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开庭 未当庭宣判
1月7日、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单位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庭审持续两天,被告均不承认公诉机关指控。法庭未当庭宣判。
被告人王欣系快播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被告人吴铭系公司快播事业部总经理;被告人张克东系公司快播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技术平台部总监;被告人牛文举系公司快播事业部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快播公司自2007年12月成立以来,基于流媒体播放技术,通过向国际互联网发布免费的QVOD媒体服务器安装程序(QSI)和快播播放器软件的方式,为网络用户提供网络视频服务。期间,被告单位快播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以牟利为目的,在明知上述QVOD媒体服务器安装程序及快播播放器被网络用户用于发布、搜索、下载、播放淫秽视频的情况下,仍予以放任,导致大量淫秽视频在国际互联网上传播。
2013年11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从位于海淀区的北京网联光通技术有限公司查获快播公司托管的服务器四台。后北京市公安局从上述三台服务器里提取了29841个视频文件进行鉴定,认定其中属于淫秽视频的文件为21251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快播公司及被告人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在庭审中,被告单位及四名被告人均表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强调快播的本意并不在传播淫秽视频,传播者是上传视频者,而公司也有相应的监管措施,但是由于网络上大量淫秽视频的存在,从人力物力上无法满足监管的需求。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熊琳 鲁畅 卢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