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环保现场督察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正文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环保现场督察

新华社石家庄1月4日电(记者杨维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决策部署,经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河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工作。

记者从4日上午在石家庄召开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北省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为期约一个月的环保现场督察。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环境保护督察主要督察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解决和处理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情况,以及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情况。

据了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河北省现场督察约为1个月时间。2016年1月4日至2月4日督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11-87808211,专门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邮政115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河北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在4日上午的工作动员会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周建、副组长翟青就督察工作分别讲话,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作了动员。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河北省、地市和直管县有关负责人出席或列席会议。

备案号:赣ICP备2022005379号
华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QQ:51985809邮箱:519858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