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办高校完成章程制定
本报讯(记者魏海政)近日,山东省最后一批高职院校将学校章程报山东省教育厅核准。至此,全省102所公办普通高校全部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2014年高校章程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山东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章程草案形成后,通过网络、书面、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凝聚了共识,充分体现了学校各个方面的诉求。经过反复修改完善,章程通过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并报巿政府或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山东省教育厅申请核准。
在章程内容上,山东省各高校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为核心,重点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决策机制、民主管理、学术委员会及理事会制度等方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作出具体规定,使学校内部运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核准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核准后章程将按规定程序由学校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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