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被实名举报 涉嫌骗取财政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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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被实名举报 涉嫌骗取财政补助资金

  日前,江西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财政部实名举报晶科能源有限公司骗取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补贴。金太阳工程是财政部与科技部、国家能源局等各大部委投巨资解决新能源和光伏问题的举措,并对光伏企业进行扶持。

  2009年3月23日,财政部制定了《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该办法的业主单位或太阳能光电产品生产企业予以财政资金补助;2009年7月16日,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该办法的示范工程予以财政资金补助。
  后因种种诟病于2013年6月结束,但金太阳示范工程留下的质疑声似乎远没有结束。有这样一组数据也说明了项目企业“疏于金太阳发电环节”,2012年5月,当时国家电网经营区的四批354个金太阳工程项目,只有157个提出接入前期申请,占比仅为44%。2010年,财政部曾宣布取消39个“围而不建、以次充好”的项目。
  举报人称因业务原因,了解到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的晶科能源作为项目业主方涉嫌骗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举报人列举的线索包括:上饶某学院光伏建筑示范项目,至今尚未并网、从未发电,当初建设的变电站,已经被蜘蛛网覆盖;江西某电子有限公司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实际装机容量远低于晶科能源申报的装机容量;上饶某塑料有限公司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实际装机容量远低于晶科能源申报的装机容量,至今并网时间不到一年,且晶科能源与该公司的屋顶租赁期限仅为3年,和国家规定的该工程存在最低20年年限的相差甚远。
  此外,举报人称上述项目均存在晶科能源大量使用本企业或关联企业库存积压产品、残次品等情况。
  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如果晶科能源的这些行为属实,那么已经涉嫌骗取国家财政补贴,有关项目补贴不但要退回财政,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截至目前,晶科能源有限公司针对举报和媒体采访没有任何回应,其负责人电话也始终无人接听。
  据悉,此前明冠公司与晶科能源发生了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法院判决晶科能源应向明冠公司支付货款4800余万元,但在法院执行阶段,上铙市公安局根据晶科能源的举报以“商业贿赂”将明冠公司负责技术研发的高管拘捕,而此时,正值明冠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报IPO。晶科能源此举,直接导致明冠公司IPO受阻。
  从家电下乡工程到新能源产业的金太阳示范工程,骗补已经成了这些惠民工程的代名词,家电下乡的数额虽小,但却有多人因为骗补获刑。金太阳示范工程,国家耗资数百亿,企业拿到的补贴动辄几千万、数亿元,审计署对于骗补的企业也进行了查处,但最后的结果却是以退回补贴取消工程资格了事。而光伏企业也正是看中了国家事后监管的薄弱环节,才频频采用“以次充好,围而不建”的方式大肆攫取国家对光伏产业的扶持基金。如果明冠新材料公司的举报属实,那么晶科能源金太阳工程已经不是退回补贴款那么简单了。据律师介绍,财政部对于明冠公司的举报,应当依据《信访条例》在60日内答复。(作者: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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