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车改革千名厅官失座驾 部分交车前依依不舍
图为公车拍卖预展。据新华社
2014年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如今,期限将至。各地党政机关公车改革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果?又有哪些新问题?如何进一步深化公车改革,成为各界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
1 稳步推进,“好声音”频传
林绍顶是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聘用的司勤人员。因为区直机关公车改革,今年上半年,林绍顶与该局解除了聘用关系。
与林绍顶一样的司勤人员,全国还有很多。不少地方采取“转一批、退一批、留一批”的方式安置司勤人员。“当司机得随叫随到,其实不轻快。”福建省某机关驾驶员李铭说,希望车改之后能到后勤部门工作,有更多的时间陪陪家人。
车改不仅解放了一部分劳动力,也“解放”了一大批公务用车。广东省要求,在2015年底前完成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其中省直机关公车改革于6月底前完成,地级以上市、县区将于9月底前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12月17日,福建省公车改革方案出炉。根据《方案》,取消的公车按上交入库、集中处置、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理。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施子海表示,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交通基础设施状况存在很大差异,地方车改相对比较复杂。“但公车改革从去年7月启动以来,总体进度符合预期、成效好于预期。”目前,29个省区市已上报车改方案,其中27个省区市已经得到批复。根据已经批复的27个省区市方案的统计,参与车改的公务人员涉及772.9万人。改革前公车总数是163.3万辆,取消73.9万辆,压减比例达到45.22%,同时需要安置司勤人员56.9万人。
公车改革后比公车改革前财政为公车保障的支出要减少,这是衡量公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关于公车改革经济效果,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今年9月表示,在当前测算的基础上明确节支率不低于7%,现在的实际情况,中央国家机关初步测算节支率是10.5%。就地方来讲,已经审批的16个省区市,平均节支率是7.88%,效果优于预期。
2 花样百出,“伪车改”裹乱
一年多来,车改成效喜人。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新现象、新问题接踵而来。一些部门和地区“跑了调”、“变了味”的“伪车改”,严重影响公车改革的进程。记者调查发现,“伪车改”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交通补贴上“谋福利”。据报道,辽宁省辽阳市弓宁区委、区政府正职每年车补8万元、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总经理每月车补6800元……这些车补远远超出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补贴标准,被舆论称为“最牛车补”。“公车改革本意是为了减少消耗,降低腐败发生几率,但不少地方把车补当成了福利,让车补变相成为公职人员谋利加薪的途径。”福建省尤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施剑峰说。
在车辆使用上“搞变通”。公车改革中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但保留了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把仅剩的几辆公务用车设为自己的“私车”;或者以“借”之名霸占下属企业、社会组织的公务用车。“从这种‘暗度陈仓’的做法可以看出,公车改革任重而道远!”福建省宁化县纪委常委、宣教室主任邱北苓如是说。
在公车管理上“潜规则”。有的单位负责人利用职务另起炉灶,私人组建起所谓的“社会化”机构,以高于市场价格服务本单位。还有的单位与提供公车服务的社会机构搞“合作”,或定向高价指定,或索要年节福利,或为领导私车“买单”,致使公车改革经济费用不降反升,滋生新的腐败。江苏省直机关公务员钱光耀发现,一些基层单位的公车服务平台变了味,有一次某县直属单位领导到省里开会,表面上看是机关车队租的车,“但更像是专车,司机跟他熟得很。”
3 任重道远,“后遗症”须防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公车改革减少和避免铺张浪费,管理服务更加透明,有效遏制奢靡之风。对作风建设是强心针,也是催化剂,能有效促进党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作风转变。而“伪车改”不仅极易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容易造成国家资产的巨大流失,危害不容小觑。
记者调查发现,那些迟迟没有推进的地方,不光是改革的态度问题,还包括既得利益者对可能减少利益而犹豫不决,存在慢作为、不作为的人和事。湖北省公车改革让千名厅官失去了“座驾”,部分厅官交车前依依不舍,表示“最后一天,还是要享受一下待遇”。有些厅官交完车的第二天很不适应,仍然想单位派车。福建省经信委监察室副主任熊宗材形象地称之为“官轿子没了,官架子还在”。
一些地方车改进度慢,雷声大、雨点小,甚至空有雷声不见雨点。而今年1月至8月,全国查处的5546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也说明公车改革的复杂性与艰巨性。
专家表示,公车改革,不仅要管住公车,更重要的是管住公车背后的人,让公车真正姓“公”。因此,要确保公车改革在阳光下进行。政府机关对公车的使用、管理等信息应当通过正常渠道向全社会公开,车改决策应通过听证会等形式,鼓励民众广泛参与,集思广益。
“落实车改,监督要跟上,预防上面九级风浪,下面风平浪静。”福建省清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郑龙华说,“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挥好公车改革‘徙木立信’的作用。”他建议,对公务用车使用特殊的统一牌照,公务用车颜色、标识等明显区别于其他车辆,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网站或信箱等,让公权力受到群众的有效监督。
同时,要出台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阳奉阴违的“伪车改”持“零容忍”态度,对“伪车改”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核查处理一律从快、从严,并及时点名曝光,形成警示震慑,让心存侥幸者产生畏惧,不敢任性用权。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一把手的问责力度,让主管领导不再对车改乱象视而不见。
此外,公车改革不能局限于改在当下,更要杜绝车改“后遗症”。这就要求,一方面应尽早制定规范的公车管理机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另一方面,要完善行政效能考评,避免出现电话遥控代替实地走访、上报材料代替检查调研等懒政怠政行为。(本报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张祥经 李祥娇)